作者:
KKmex (麥克斯)
2018-08-23 20:17:44原文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23/141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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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趕上班超速百公里 2男遭罰還被法辦公危
出版時間:2018/08/23 15:37
2名不同公司的工程師,今年4月間因清晨近6點因趕著上班,害怕遲到,猛踩油門,行經
新豐鳳鼻隧道,前後遭移動式測速照相拍下,速度165及157公里,嚴重超越限100公里,
遭新竹縣警方認定2車「尬車」競速嫌疑,嚴重超越速限,致生他人往來危險,遭依公共
危險罪嫌送辦。不過,新竹地檢調查發現,2男互不認識,且無蛇行的跡象,僅有超速,
因此認定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
竹北分局說,台15線新豐段筆直寬敞,深夜常有汽、機車聚集競速,成群結隊的改裝車輛
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排氣管響聲震耳欲聾,附近居民徹夜難眠;為免擾人清夢,新豐
警方4月起以深夜時段為主,在鳳鼻隧道內路肩設置三角錐,針對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的
車輛嚴加取締,結果測到2台車速165、157公里,幾乎同時間遭測速相機拍下。
新竹縣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可處駕
駛人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並依公
共危險罪送辦。
2人向新竹檢方否認飆車。古男表示,從家中出發要去南港輪胎上班,當天睡過頭,我要
趕去公司開會,公司開會是6點半,趕時間才會開那麼快等語。吳姓男子辯稱,早上6點就
要上班,當時已經5點多,趕上班就開得比較快。而他們2人互不相識。
檢方調查,2人確實在不同公司上班,完全不相識,難以證明2人相約競速行駛,且警方檢
附證據,只有高速通過測速點,並沒有任何蛇行及逆向,足以危害通行安全之事實,因此
難以單憑測速結果,認定2人有公共危險的犯行,因此予以不起訴。(突發中心楊勝裕/
新竹報導)
心得/說明:
我以為只要超速60 km/hr 就算是公共危險罪了
不過一般道路超速100公里也很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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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08-23 20:20:00鳳鼻隧道 提款機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8-08-23 20:27:00現在哪台車開不到160?
現在的車開到160很輕鬆辣 速限定個180比較適合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18-08-23 20:33:00開到160都很安全,那限速90左右才合理吧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8-08-23 20:35:00一堆爛車都能開到160,重點是開到160穩不穩定好嗎...=.=
作者: silvester963 (比22Ké‚„å°‘çš„è€é—†) 2018-08-23 20:38:00
富少開跑車開到160超不穩定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8-08-23 20:38:00飆仔崩潰
作者: oh123oh (與社會脫節) 2018-08-23 20:40:00
那條爛路開這麼快 真不要命了
作者: a7904232000 (德德小品) 2018-08-23 20:53:00
還是比龜車好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8-08-23 20:54:00老車都開的到160了 看幾秒到160罷了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8-08-23 20:54:00還來ㄚ 炸隧道...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8-08-23 20:57:00到160又怎樣 煞到0要多少時間才是衡量速限的關鍵吧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8-08-23 21:01:00好猛喔 下次晚七天回家
作者:
fj208 (月月)
2018-08-23 21:09:00加油!加油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8-23 21:21:00
在鳳鼻開160只能說呵呵
所以這算檢察官認證只單純超速不足以危害通行安全,板上龜龜要7pupu了鳳鼻隧道路況在西濱來說算非常不錯了,那裡問題在燈光不夠,非常暗,一堆還不開燈
作者:
dapple (dapple)
2018-08-23 22:26:00一定是在尬的阿 最好六點半開會
作者: YJM1106 (YM) 2018-08-23 22:39:00
以前在鳳鼻隧道上面打過野砲,超爽的
作者:
gil729181 (超級討厭James Harden)
2018-08-23 22:47:00鄧風在路邊遇到SKY 哈哈哈
作者: iamok329 (我是錢爸!!) 2018-08-24 00:16:00
6點半開會真猛
作者:
domago ( )
2018-08-24 00:17:00喝酒沒肇事也不能公共危險?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8-08-24 00:32:00什麼公司六點半開會 老闆願意這麼早來?
喝酒就犯刑法185-3了啊,有肇事另外算但是超速60公里必犯公共危險罪?抱歉,刑法中找不到任一條說是用60公里當標準酒駕有很明確0.25毫克的標準
作者: orangemetal (orangemetal) 2018-08-24 06:14:00
要尬車也有可能路上看到對方在飆而臨時起意吧
作者:
phterm (麥田捕手)
2018-08-24 06:57:00飆車就飆車 檢方有去查證開會時間嗎?垃圾
作者:
newz (newz)
2018-08-24 07:30:00#跟上車流錯了嗎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8-08-24 09:12:00傷心!!我的拖鞋開不到160
作者:
button (甜在心饅頭)
2018-08-24 10:10:00超速100KM 怎麼這時候就沒人說要收回小客車路權啊
作者: andyboy0428 ( 閒雜人等) 2018-08-24 11:22:00
最好公司六點開會 法官真的沒出過社會
其實開不開會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沒有互相競速的構成要件,開會只是當事人自己說,他要說屎在滾噴屎也行,跟這案件完全無關還有這根本不起訴,哪來法官?說這只會顯示自己沒常識
作者: Djent127 (阿里山森林公園) 2018-08-24 15:39:00
檢察官:「僅超速,未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