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最近有遇到追撞的事情...
車流和你照片看起來一樣不少(不過這應該是因為車禍產生的XD)
總共有ABCD四台車撞到,因為當下國道車流的關係大家時速在60左右
家母剛好是D車(出事前一個禮拜才剛大鈑烤完成而已,崩潰),
A剎車、B撞A、C撞B、D撞C,正常駕駛下後車撞到前車,通常就是後車的責任
所以我這個案例就是,B出第三人賠A、C賠B、D賠C,
不管對方多麼緊急(除非蓄意),後車都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責任100%
自己的車子就摸摸鼻子出車體險修,就算我行車紀錄器看到前面緊急剎車也不能怎樣
你只要處理前車就好了,後車沒辦法舉證是他自己要去承擔的
※ 引述《bebehome (bebehome)》之銘言:
: ※ 引述《asd4603340 (sheng)》之銘言:
: : 目前對方又說我隨意變換車道
: : 目前警方是希望我可以找出當時有人經過那個地方的車主有行車記錄器的 可以幫忙
: : 時間是在2018/08/27 下午14:15-14:20左右經過
: : 國道三號 58.4k路段
: : 能否有人可以幫幫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