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D掉
坦白說
第三責任險比強制險重要多了
你沒保強制險
有保第三人
反正全部都可以用第三責任險COVER
我個人是覺得政府乾脆廢掉強制險
把所有的汽機車變成強制要投保小額第三責任險
請保險局讓市面上15家產險公司都去研究新的商品
可以讓大家強制保個財損5萬-10萬 體傷20-30萬
這個保額解決80%以上的車禍糾紛
當然你可以選擇投保原本的第三責任險甚至超額責任險,保額高,保障高
也可以節省很多調解會跟法院的資源
當然這種小額的第三責任險保費當然可以壓低畢竟保額不高對保險公司而言風險很低
很多車禍事故沒辦法和解都嘛跟財損物沒辦法賠有關
人可能根本就擦挫傷醫藥費幾百塊而已,結果機車常常搞到要修個2.3萬
沒保第三責任險的人根本很難拿2.3萬出來賠你的機車
往往就搞到以刑逼民去走法院
被告的人心情不好
告人的人,累到最後機車也要被法院扣折舊
這時候強制險真的非常雞肋
個人覺得如果有這種"強制"性投保的小額第三責任險
就算沒有體傷,有小額財損
絕對都是對目前普遍多數小車禍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