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被一台車用超強頭燈照射,不只當下超刺眼
過了好久眼睛裡面都還有燈光的殘影
不是只有被照射的當下看不到,而是過了好久都還看不清楚,眼睛裡一直有燈光殘影
這麼危險的事情,交通部居然到現在沒有規範,到底都在擺爛什麼啊?
除了超強頭燈以外還有很多車燈的亂象
比如有些人把車頭燈改成紅色的,讓人誤判為車尾,尤其晚上特別危險
本來以為是車尾,理應要遠離、向前,結果突然朝你衝過來
還有一些人把尾燈改成藍色,甚至白光;那就讓人誤判為車頭了
這些改法根本就是故意的,他們覺得讓別人誤判很好玩,卻造成行車上很大的危險
結果擺爛的交通部什麼都不管
還有一些人不是頭燈壞一個,就是尾燈壞一個
美國電影常常看到這種劇情,車燈壞了被警察看到就會被攔車罰款
但是台灣卻經常出現這種情形
甚至兩邊的燈都是暗的,也不知道是兩邊都壞了,還是根本沒開燈
交通部怎麼什麼都不管,導致台灣一堆亂象
沒有人整頓交通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