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禍四天後死亡 法官認是病死與車禍無關

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8-10-11 07:43:53
車禍四天後死亡 法官認是病死與車禍無關判刑兩月
心得/說明:不怕不怕,才判二月而已,就算沒撞死也擦撞,也判二月,不怕
原文連結:https://bit.ly/2C8hyVh
原文內容:
中廣新聞網 2018年10月11日 上午5:06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車禍受傷四天後突然死亡,死者家屬認為是車禍造成頭部內傷才
死亡,並提出告訴。全案新竹地檢署依相關證詞和解剖報告,認定陳姓男子的死因
是心血管疾病,和車禍並沒有關連。全案法官審理後,則是依過失傷害罪名,判處
被告蔣姓男子兩個月的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五十歲的蔣姓男子去年六月間開車在竹北市博愛街,暫停在禁止臨
時停車區,但後方的陳姓機車騎士經過,因來不及反應,而撞上蔣姓男子的自小客
車,人車倒地導致手腳大面積擦挫傷。不過陳姓男子的妻子認為丈夫是頭部撞到才
死亡,並控告對方過失致死。
全案檢方依相關證詞和死者的解剖報告,認定陳姓男子是高血壓自發性腦幹性出血
致死,時間上與車禍沒有連續,而且死者也沒有明顯頭部外傷,確認死因是病死,
認定被告蔣姓男子只涉及過失傷害罪,檢方也依法將蔣姓男子起訴。法官審理後認
為,被告蔣姓男子開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行人穿越道不得臨
時停車,且車子起動前應讓行進中的車輛先走,而疏於注意發生車禍,造成被害人
受傷,審酌被告事後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法官依過失傷害罪
名,判處被告兩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是六萬元。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8-10-11 07:55:00
不信解剖報告那要信什麼?
作者: cchsever   2018-10-11 08:13:00
有什麼證據就怎麼判,就算真的有因果關係,你沒證據也無法定罪...
作者: xholmes (Jedi Knight)   2018-10-11 08:14:00
又是違規停車害的
作者: rinatwo (無)   2018-10-11 08:14:00
沒有辦法證明 刑事就是採對被告有利的認定罪疑惟輕 惟利被告
作者: st930617 (宇)   2018-10-11 08:18:00
雖然違停是垃圾 但這都解剖了 是不是頭部受傷的原因應該很清楚了
作者: gg8n8nd34ss (柚子)   2018-10-11 08:18:00
法官就只能用證據判啊 不然要他怎樣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8-10-11 08:19:00
蘋果有寫:「害人在警詢筆錄時,僅提及自已手腳受傷」     被
作者: chishade (忙忙忙...)   2018-10-11 08:21:00
診斷證明是否有無因果關係?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8-10-11 08:24:00
醫生解剖報告說是心血管疾病死亡和車禍無直接相關性所以你是希望法官不尊重專業自己判跟車禍有關嗎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10-11 08:28:00
不符的話就查判決書吧不服
作者: rainbowcatch (..)   2018-10-11 08:32:00
讀法律就文組的 不要過度期待
作者: ZhaShi (JSkidding)   2018-10-11 08:36:00
樓上到底什麼鬼邏輯,送鑑定出來的結果就與車禍無關,你要怎麼讓法官判有罪?通靈嗎?
作者: YCL13 (靜默)   2018-10-11 08:42:00
一堆鍵盤專盤自認比親自解剖的法醫還要利害呢@@;專家
作者: sammy98 (軍)   2018-10-11 08:49:00
遞水給人喝結果拉肚子 結果70年後大腸癌過世 是不是也要吉
作者: AstraH (桃園小陳)   2018-10-11 08:51:00
解剖後的證據就是這樣,這種判決很合理啊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8-10-11 08:53:00
法官判跟解剖報告不同再來說恐龍法官吧 不尊重專業真的就沒啥好說的了
作者: jennywalk   2018-10-11 08:56:00
所以出報告角色也很重要。法官認定報告寫無關就無關了
作者: rinatwo (無)   2018-10-11 08:58:00
坦承犯行是坦承過失傷害的犯行 還是過失致死的犯行?和解是與家屬達成過失傷害的和解 還是過失致死的和解?
作者: phage1807 (肥雞)   2018-10-11 09:03:00
解剖出來的報告就是這樣啊不然勒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8-10-11 09:04:00
甚麼心得
作者: DYE (跟腦殘爭最後都會變腦殘.)   2018-10-11 09:04:00
家屬和解的條件一定有致死的因素在裡面 這就不可能和解了車禍沒和解只能過失傷害了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8-10-11 09:05:00
這案例就在說和解要表現誠意($$)速速解決, 免得夜長夢多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8-10-11 09:20:00
真相是什麼,主要還是看證據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10-11 09:21:00
邏輯不好吼
作者: JC910 (JC910)   2018-10-11 09:21:00
律師是不是姓宋?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8-10-11 09:27:00
還以為重摔車禍後幾天發現內出血還是後遺症是種常識,完全被推翻了
作者: lzkai (Lzkai)   2018-10-11 09:30:00
難怪會有檢舉人被打這種事情,理盲只會用自己的正義判斷事情
作者: KAOGUY0617 (電波組阿宅)   2018-10-11 09:34:00
釣出一堆理盲
作者: youwilldie (野性風)   2018-10-11 09:43:00
不信報告不然要信什麼?
作者: blueweak (暱稱)   2018-10-11 09:44:00
你最厲害啦 鍵盤醫生+鍵盤法官 還好這兩個你都考不上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8-10-11 09:45:00
法官檢察官是文組,可是法醫是哪組?跟律師也無關 檢察官就起訴過失傷害而不是過失致死
作者: sauchi39 (肥阿皮萬歲)   2018-10-11 09:45:00
我想到威龍闖天關的劇情 嘻嘻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8-10-11 09:52:00
宋世傑表示
作者: shane8803 (勳)   2018-10-11 09:53:00
你是在不怕啥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10-11 09:58:00
看新聞說明比法醫報告強,厲害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8-10-11 10:01:00
坦承犯行是坦承他有違規停車的行為,中文有這麼難懂嗎
作者: llaw (賽德克七號)   2018-10-11 10:03:00
原來有理盲這個字詞可以代表某個族群,現代人精神壓力比較大,社會風氣也不好,工作要很硬,待人處事可以軟一點。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8-10-11 10:08:00
我信法醫鑑定,尊重專業很難?
作者: grotwpig645 (張智良)   2018-10-11 10:12:00
轉發文的是親友團吧,可悲
作者: brad850402   2018-10-11 10:17:00
我知道感情上家屬難以接受是正常啦 幫你QQ不過我相信法醫
作者: rinatwo (無)   2018-10-11 10:21:00
邏輯跟中文能力真的很重要貼這個根本無助於案情的認定
作者: id41030 (呆呆向錢衝)   2018-10-11 10:22:00
法律是講究證據的
作者: puam4444 (puam)   2018-10-11 10:22:00
死神不喜歡被欺騙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8-10-11 10:34:00
被車禍,雖然沒傷到腦,但影響心理,心理影響生理所以高血壓導致腦溢血也是有可能的...
作者: GooglePlus (G+)   2018-10-11 10:35:00
你大寮居民?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8-10-11 10:36:00
不過心理狀態很難在科學上證明,所以就自認倒楣吧XD
作者: OuttaControl (奧達肯啜)   2018-10-11 10:46:00
法醫的報告都不信的話,你是要相信鍵盤鄉民?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8-10-11 11:22:00
人車倒地為什麼一定會撞到頭?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8-10-11 11:24:00
啊都說沒撞到頭了 你到底在腦補什麼
作者: smallptt (Small .P.T.T.)   2018-10-11 11:36:00
所以不怕嘛,法官都判2個月而已,倒地也沒撞到頭部嘛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0-11 11:44:00
鄉民:法醫有個法字,是文組的 XD
作者: nike319546 (哈哈軒)   2018-10-11 12:29:00
原po應該是外科醫師或是法醫吧
作者: hanasiro (Denon)   2018-10-11 12:38:00
死者筆錄表示手腳受傷 並未提及頭部 到底是在盧什麼啊
作者: fan0226 (YI)   2018-10-11 12:51:00
就是要$$$$$啦如果今天反過來汽車違停開車門機車車主撞死你會不會這麼護他
作者: wisdom   2018-10-11 13:14:00
診斷證明說無相關,你要法官怎麼判?
作者: reallocust (心機寶貝)   2018-10-11 13:48:00
宋士傑?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8-10-11 14:25:00
法官依據解剖報告 你依據什麼? 去拿診斷證明出來就不用盧
作者: snowfish104 (SeanCat)   2018-10-11 18:18:00
鍵盤專業 然後開始罵法官都恐龍Zz
作者: vinmo (小強)   2018-10-11 18:58:00
不知道原po認為應該判多重才合理?過失傷害罪最重就只能判6月喔
作者: chihpeng (new??)   2018-10-11 19:55:00
照鄉民邏輯看政論結目氣到腦出血應該可以去告名嘴了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8-10-11 20:04:00
都解剖了還盧,真是恐龍家屬 = =
作者: thumbe70367 (..)   2018-10-11 20:38:00
一堆不尊重專業的刁民
作者: nba811902 (close 將)   2018-10-11 21:55:00
484想帶風向 被搓破
作者: kery0129 (學而後知不足.....)   2018-10-11 23:17:00
我怎麼想到宋世傑
作者: nebulaforest (內含豆漿的菜包)   2018-10-12 00:50:00
創傷性腦出血的表現和高血壓性出血的表現不同。尊重專業很難嗎?
作者: azs996600 (笨凱)   2018-10-12 03:01:00
給你當法醫就好啦
作者: fk65731 (無心)   2018-10-12 09:54:00
創傷性腦出血的高血壓性出血的出血位置差很多好嗎兩者的出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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