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rt911 (尻了玖么么)
2018-10-24 20:31:26→ preisner: 合法停車格要怎麼拖吊??? 10/24 13:34
高雄市政府違規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
101年4月24日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0132077000號函頒
三、 執行拖吊勤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由本府交通局規劃拖吊責任區後,由執勤員警指揮拖吊人員執行之。
(二) 執行拖吊前,執勤員警對違規車輛應依法舉發,必要時,始得執行拖吊。
(三) 拖吊責任區內之主要幹道或本府交通局公告之區域及路段優先執行。
四、 違規車輛之拖吊,除民眾陳情者應立即處理外,按其違規情節,依下列順序為之︰
(一) 汽車:
1、 第一順位:併排停車或停車於消防栓前、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處或劃設紅線處、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經公告禁止停車處、重點拖吊路段或其他民眾檢舉
顯有妨礙人車通行處所者。
車主看不看公告
和用堆高機頂車根本兩回事
不太懂為何要討論聯絡車主這件事
其實根本不用討論吧
營造廠沒有的權力
就乖乖找警察
法治社會就是按規定走啦
做事想省這點時間
被告剛好而已
施工單位沒找警察用拖的就掰掰了,毀損絕對告的起來。當然車主違停罰單也少不了
作者:
hy654 (兄弟乂家豪乂)
2018-10-24 20:38:00就是懶得在那邊等拖吊的時間而已 被告怪不了人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10-24 20:43:00我建議 公告改7天,然後前三天請路邊收費員夾單子(但要給點錢比如一張3-5元)來提醒也不錯
假使車主出差個三四天或者全家出去玩一個週末之類的合法停車就變違法停車了,這樣也是滿麻煩的......不知道有沒有辦法透過車籍資料通知車主
路邊車格本來就是臨停用,不是給你當自己車庫用!自己不去天天查看, 就是活該要停好幾天請找停車場
作者: furio (void) 2018-10-25 10:06:00
p大說到重點,歐美都市路邊停車很多有限時段就有這個好處
作者: tallpenguin (penguin) 2018-10-27 02:32:00
漏了 asin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