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里程計?? 如何計??
遠通二字
我夢到的,偉哉臺灣
※ 引述 《simon78410》 之銘言:
原文連結:
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4753
原文內容:
原以車徵收汽燃費 交部研擬改由里程計
目前我國汽車燃油費「以車徵收」多年來引發爭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正研議,改由以里
程徵收的可行性,落實使用者付費概念,但如何確認真實里程數?是否需另外裝設車機?
費用由誰埋單?都還須再討論。
用路人所繳納的汽車燃油費,用來作為公路養護,我國現行的汽車燃油費,汽油車以2.5
元乘上每月耗油量,柴油車則是1.5元乘上每月耗油量, 但公式中的「每月耗油量」是以
級距來推估,並非真實耗油量,因此形同隨車徵收。以一千八百cc房車為例子 ,不論開
多開少,一年就是繳4800元。交通部正研議,改由「里程」來徵收,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