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舊換新 持有一年認定問題

作者: owen91 (路人)   2018-12-05 15:48:19
版上有看過文也有打電話問兩間監理所跟國稅局 他們互相說是對方認定是否持有一年 XD
目前手上有一台二手車 是2018/1/8 過戶的
根據收到的資訊 目前設想的流程
2019/1/8前回收車體 2019/1/9後辦理停駛一年或報廢車牌 報廢後半年內購車
問題1:車體不用持有超過一年吧
問題2:如果車回收不辦理停駛也沒有去報廢 會遇到那些問題??
a.燃料稅仍須按比例繳納?
b.無法驗車?
問題3:舊款的馬自達3 聽業務說只賣到2019年1月 2.3月不賣 還是這是話術??
作者: Yench (閑閑沒事)   2018-12-05 16:06:00
要當車主一年才能舊換新
作者: owen91 (路人)   2018-12-05 16:20:00
對阿 我到2019/01/09 不就持有一年
作者: lrock (Have no body)   2018-12-05 16:31:00
你跟他賭這一二田做啥一二天
作者: wacer8486 (我有雞雞)   2018-12-05 16:50:00
你車要先拿車牌去監理站辦理報廢 然後回收場把車體拖走之後回收場會給你報廢證明 這樣你才符合舊換新補助五萬行照上過戶日期就是要滿一年才符合資格
作者: timothylkk (tim)   2018-12-05 17:07:00
會不會到2019/7/9臺灣都還沒大改款。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8-12-05 17:16:00
問題在回收廠開管制聯單的時間,他收回就要開單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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