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請見諒
昨天傍晚開車準備左轉
所以開在內線
還在直行的時候沒注意到右方車道有一台機車因為要左轉而切進來
所以右車頭擦撞到了機車的左後方引擎
因為兩車車速都不算快
所以機車騎士晃了幾下但未倒地也沒受傷
一下車對方就一直反覆大罵說自己已經打方向燈了
我因爲腦袋一片空白所以也沒回嘴
只問了要找警察嗎
他口氣很差的回我「我拜~託你去報警」
然後又開始碎念
警察丈量完後也要了我的行車紀錄器
影片顯示當時我的車還在直行
對方從外車道切進我的車道
所以產生碰撞
警察在詢問雙方車損的時候
我方是車燈殼跟車頭側方有幾處小磨損
而對方則是引擎殼有輕微小磨損
警察也稍微提醒我開車還是要小心路況
然後提醒對方關於路權的事宜
這時候對方突然變客氣一點了...
問題來了
遇到這樣態度很不友善的人
像這樣的輕微擦傷大家會辦出險嗎?
還是會自認倒楣就算了呢?
畢竟有可能會因爲我沒有注意而有肇責比例
這樣隔年的保費是不是會漲呢?
(我保乙式,目前是第三年,
而且是10月底才剛續保的,
第一年結束的時候用了第二年的出險來修板金,第二年結束沒再出險)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