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轉來的,大家怎麼看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55501526
沒想到跨完年第一天就見紅……
從嘉義開回板橋,剛要把朋友放到板橋捷運站回家,
大概剩50公尺距離被撞。
起步該打方向燈也打了
也保持隨時能煞車的速度右轉了
然後後面就黑人問號突然被撞了......
發生當下看後照鏡完全看不到發生怎麼一回事
然後就下車處理了,是一台機車阿桑撞到後車尾。
車沒倒、人好好,但我屁股烤漆直接被刮掉
對方本來說沒事,要直接走,
我想了想還是報警(地點離警局大概兩百公尺?太溫馨了)
到警局確認行車紀錄器後才發現,
原來對方根本是完全沒有開頭燈,
(難怪連事發後我看後照鏡還是一樣沒看到底是誰撞我)
加上最近兩天台北這種天氣,
夜色昏暗加上下雨視線不清,
意外就發生了。
對我來說就是被草叢怪Gank了 唉
https://imgur.dcard.tw/uLbvAW8.jpg
我都珍惜生命遠離路肩了 離紅線好大一段距離
我詢問員警對方沒開頭燈的罰則
員警直接回我如果這樣也要開我轉彎車未注意後方什麼的
回去的路上我隨手拍了一下路況
https://imgur.dcard.tw/sCvnuOa.jpg
後照鏡的視線差不多就是這樣
車身、柏油路、路邊行人磚、沒開頭燈的草叢怪完美融入陰影
沒有光源照射,這是注意能解決的事…反正我是想哭
然後表明申請鑑定的話要一個月,而問題出在我比較大
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說他是要直行,但是這點有辦法質疑嗎,事發當下我一直覺得他是要搶快鑽縫隙右轉
,不然吃飽太閒鑽外側的外側直行是....)
我問說那我轉彎轉了多少有影響嗎,警察說無關都一樣
我問撞擊點在車後或車右後方會有影響嗎,警察說無關都一樣
我整個很鬱悶,
自從騎機車之後一直有在關注m01和dcard上各種汽機車案例,
詢問員警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樣
我轉彎角度不大,實際上我是前方車,他是後方車,
如果在車道上排隊的話,他應該是要等我右轉完,才能直行,
不但未保持安全車距,
綠燈起步,對方以一個不合理的車速快於我及我後方公車,
未開頭燈,他追撞我,我怎麼會錯
可是變成他可以直接在交岔路口意圖從後面超我車,我應該禮讓這種事……
大家上路要先備好一棟房?這種絕對防不勝防啊
最糟的還是員警跟我說對方可告我刑法過失傷害罪,
基本上對方肉包鐵,隨便都受傷,一定可以告,
一旦成立就是最低3萬元,拘役三十天
請問這是真的嗎,
有這麼容易就背前科.....
https://imgur.dcard.tw/kizQrfk.jpg
這是對方在警局展示給我和員警看的傷口,挫傷,嗯
(監視器都拍到你站得好好了,腳是被大卡車輾過膩..)
在我做筆錄的當下對方去大醫院驗傷了
https://youtu.be/i5VoIK37NtM
大家第一遍有看到機車在哪裡嗎
甚至當下我也不可能像看影片一樣一直盯者後照鏡一直玩大家來找碴
天地良心,我能做的都做了
我就是剛起步的速度,
對方明顯快很多,一路超越公車和我
連後方公車都懶得打的方向燈沒少打,還打了足足七秒,
但這些警察表示是沒有意義的,
肇因就是未禮讓...禮讓...
回家隨手查了一下資料更讓人沮喪了
「轉彎車與直行車發生事故,未必應負全責,不論左、右轉」,交通分隊長林光華指出,肇
事責任有「全責」和「責任分攤比例」,計算責任方式包括事故路面寬度、車道、地點及撞
擊部位等,肇事責任從全責到2比8有不等差別。
概略區分,若轉彎車被撞擊位置在車頭或車尾,事故點是否占據直行車道情況,例如,轉彎
車逾對向車道4分之3、撞擊處在車尾,須負的肇責約百分之20。
:這個和員警跟我說的不一樣,員警說我肇責較大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1項第7款,在民國95年以前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
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95年修訂
後,認定「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但修法後,仍有許多人停留
在修法前「相對路權」。
:以前看過新聞報導車身過了多少是可以排除的阿...
==
機車駕駛若是赤足或穿木屐、拖鞋,或者僅著背心、內褲,同樣會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
下罰鍰,不過這條法條也同樣在民國75年5月廢除。
也就是說不只是騎機車,開車穿拖鞋、背心都會被開罰,但在民國75年的「道路交通處罰條
例修正條例」中就已經將此條刪除,所以目前就算是穿拖鞋、只穿背心騎車、開車都是不會
被罰錢的。
:到底考駕照進穿拖鞋是...
==
我現在六神無主七上八下九頭燒
是不是該跪舔對方談無條件和解
本來對方是想說算的
今天之後就不知道了
警察都說成這樣了
我可能要揹一個過失傷害和良民證說掰掰
大家看影片真的是我的錯嗎,唉
本文同步發布狄卡 秉持著人多勝過諸葛亮的精神
讓鄉民來一起討論 順便讓大家多上一課QQ
不需要理會警察,,他們一來不介入雙方糾紛,二來巴不得你被他三言兩語嚇到直接認錯和解,他才省事,該蒐集的資料蒐集,對方要告就讓他來告,你要叫對方賠的,他不肯賠也不用怕,該告就告,什麼多開你一張罰單或者送
作者: eddie0729 (....) 2019-01-04 16:27:00
你的錯很明顯啊,難怪員警不想理你 想硬ㄠ也不要這樣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04 16:32:00警察/檢察官/法官,綜合種種變因,結果三個字:很難講板上之前有一例,我覺得他沒肇責,很多鄉民嘴他有肇責,之後判下來是無肇責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9-01-04 16:34:00所以右轉彎我都讓右邊車輪壓到水溝蓋 避免有空隙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04 16:34:00警察只負責收集證據,沒有裁決的權力,但如果警察瀆職沒有搜集到對你有利的證據的話...後續你會比較不利
關門關到壓水溝蓋還是有從人行道出來的,真他媽的不要命
作者:
chu2528 (黎華)
2019-01-04 16:37:00如果撞擊點在正車尾那你還有勝算,之前朋友在車尾側邊就肇責重了,下次記得轉彎前請貼線吃好吃滿,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作者:
hito80686 (frank0516)
2019-01-04 16:38:00承辦員警嫌麻煩吧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9-01-04 16:40:00以刑逼民算二輪的起手式了,不過我覺得對方夜間雨天未開燈對你非常非常有利。
作者:
hito80686 (frank0516)
2019-01-04 16:40:00要爭取無肇責感覺很難 車主蠻倒楣的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1-04 16:47:00只要你也有過失,即使對方才是肇事主因,還是算過失傷害不過關鍵還是行車事故鑑定,法院也幾乎都依據鑑定結果判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9-01-04 16:52:00作者:
coox (小褲)
2019-01-04 16:55:00你問警察幹嘛?他又沒裁判權,紀錄完讓你簽完字就沒他的事了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9-01-04 16:58:00就申請肇事鑑定吧 反正不管要和解或是要上法院 總要有依據申請出來輸就輸 關那個警察屁事
又沒提告 為什麼要調別人的行車記錄器?現在就是單純車禍而已啊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1-04 17:03:00告訴期是6個月,行車紀錄、監視器錄影這些不先保全之後就是調不到了
作者:
rock0747 (kick it)
2019-01-04 17:05:00反正你自認沒錯就跑法院阿,讓法官來評斷
這種犯賤的低端人口被砂石車碾也是遲早的事達爾文會伸張正義的
怎會從那麼外面轉.....還是攝影機角度? 轉太快了..
作者: a79102112 2019-01-04 17:21:00
這裡是台灣 呵呵~誰叫你要開車
認命吧 看能不能跟他凹大家和解簽一簽自己處理自己的車子跟傷 這樣算你賺到
作者:
kaogo (逆風飛翔)
2019-01-04 17:35:00你有沒有發現你的頭昏昏的脖子痛痛的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9-01-04 17:36:00警察的話可以忽略,如果我是你,會出險把車修好,對方的部分等他告
作者:
ainor (><)
2019-01-04 17:37:00叫他賠你修車
他沒開燈不是肇事主因 這個情況你還是會吃未注意後方
而且台灣很多人騎車就是要硬鑽 都關門了還是要鑽常常要關到到水溝蓋他們才會放棄鑽車
撞擊點是車側還是車尾?車側你只好乖乖跟他和解了,車尾的話看有沒有保險出險處理處理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9-01-04 17:45:00先說結論,小車禍盡快和解,但對方就是兵,你自己斟酌。轉彎關緊點。
抱歉原文沒看清楚,問他要不要各退一步自己處理好和解,不要的話看你有沒有車體險出險出一出吧!撞車尾沒啥好說的,同車道你跟他屬於前後車的關係。她硬要 的話你就出險處理全部吧
作者:
bigko (小豬)
2019-01-04 17:55:00有保險建議出險修車吧!警察的話別管他了!有次我停紅燈被無照的死國中生撞!警察也叫我要當場和解啊?!還說不和解該開的罰單都要開喔!結果是找不到任何可以開我罰單的理由!最後就說,好啦好啦,幫你承辦啦!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9-01-04 18:06:00同車道是前後車關係吧,不適用轉彎應讓直行車這條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19-01-04 18:09:00
出險讓保險公司陪他玩吧
作者:
ttlun (S4)
2019-01-04 18:16:00記得左右轉一定要把路封死 不然川寶那麼多早晚會氣死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1-04 18:20:00
告你是一回事,告不告得贏又是一回事
作者:
bbbing (無)
2019-01-04 18:28:00要正式鑑定才知道你有沒有閃避可能,對方自爆跟頭燈無關例如後照鏡是你的,它看不清楚是你的責任
看不清楚根本不是理由 你要「看清楚」才能轉後視鏡看不清楚 轉頭看「確認」安全再轉 是你的責任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1-04 18:34:00汽機車分道可能可以降低此類事件吧
警察遇到車禍常常這樣裝會 自行搜證舉證 看判決才正確
看撞擊點 機車也不會無責這跟闖紅燈自殺的不一樣 沒有反應時間的問題
#1S6DSJgU (car)如上面那篇 很多人覺得 我有看 有打方向燈 被撞黑人問號 那些動作不是有看就好 要「看到」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9-01-04 19:01:00政風室檢舉啊
就說要轉彎 車道先關門 防止二輪鑽車 要好好保護自己加油
回噓文,首都客運影片保留期是15天,為什麼要先調..然後撞擊點如影片,是在後輪後方,我不確定該怎麼我主要依據: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函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又,超車應從左方超車,夜間行車應開頭燈,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他都沒做到因此認為我沒肇責機車鑽車縫很危險,我以前都不會關死水溝,讓他們有閃避空間,我錯了。警察跟我說釋函只是一種學派的說法,根本不准 <是這樣嗎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9-01-04 19:47:00我要右轉一定先關門關好關滿
作者:
lin9753 (乂唔)
2019-01-04 19:50:00遇到一次車禍就會發現都是垃圾合鳥直接打給上面的態度就不一樣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9-01-04 19:52:00函釋於法有據,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內容啊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9-01-04 19:52:00有水溝蓋關水溝蓋,有人行道關人行道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9-01-04 19:59:00我上次遇到好警察,安慰我,我的狀況肇責不大,果然車鑑我無肇責
作者:
s75830 (甲甲真噁心)
2019-01-04 20:01:00後視鏡連車身都沒照到?不會喬?
一般人對警察最大的謬誤就是他會幫你,他就只是個公務員而已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9-01-04 20:15:00直行不關車縫,轉彎關死,這是台灣行車默契之一,再練練吧
作者:
Ageg (Ageg)
2019-01-04 20:18:00說實話 承辦員警只是幫你記錄交通事故 初判是交通隊處理鑑定是車鑑會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9-01-04 20:27:00警察才不會幫你XD後續都嘛兩造跟保險公司的事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9-01-04 20:28:00遇到垃圾警察了
作者: wirecut 2019-01-04 20:32:00
申訴啊…警察有吃案的嫌疑
哈哈抱歉,我還真的沒奢望警察幫我,但是連行車紀錄器都不願意幫我行函我有點傻眼而已關於後視鏡,大家晚上在高速公路不會是看車身辨識後方有沒有車的吧?當然是看燈呀......其他都一樣黑
作者:
berryc (so)
2019-01-04 21:30:00問他員警編號, 去申訴. 公僕是在囂張什麼
我現場一直問撞擊點真的沒差嗎他回我都一樣然後我嚇到要和解,他又跟我說沒關係不急回家想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9-01-04 22:25:00轉彎不會靠邊的嗎
作者:
a1234shin (a1234shin)
2019-01-04 22:25:00對方沒開燈,你沒肇責的可能性不小,就看要不要賭了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4 22:32:00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沒有轉彎直行車關係,這警察WWWWWWW補推回來,這警察素質真棒
我騎車不靠右鑽後面車也會叭我...而且是跟上車流的情況下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4 22:35:00回樓上,歡迎來到台灣,四輪嘴臉橫行的國度回樓主,去申請肇事鑑定吧,警察的初判表沒有效力的
我也有開四輪 但就我機車打右轉方向燈 後面還是有三寶往前衝....真希望哪天法律限制 不管汽機車都禁止鑽車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4 22:43:00回C大,我兩輪四輪都有啊,我也實在不懂開車仗著車子大去逼迫兩輪的駕駛腦袋到底在裝啥;還有我開車要右轉方向燈都打了慢慢要靠邊結果還是有兩輪從超遠的地方要從我右邊刷卡,我也是不知道這種的腦袋在裝什麼。
回N大 真的常遇到 照後鏡又有死角...盲點偵測真的需要小弟開車技術不太好 水溝式轉彎後 前方有違停或機車從人行道鑽出來.... 又得再注意 唉
作者: dferww55 2019-01-04 23:57:00
他這小挫傷,檢察官不一定會起訴,法官也不一定會判網路上說的其實不太對,真鬧下去檢法也會覺得浪費司法資那萬一真的被起訴也被判了怎麼辦? 易科罰金不算前科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之類的的東西,是我的話2~3000和解虧一點省事事省,對方獅子大開口或真的很不爽就上法院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1-05 00:15:00警察喔,話聽聽就好,都警專出來的哀,又不是警官
作者:
carisbig (Gihamo)
2019-01-05 00:18:00加油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9-01-05 00:28:00接這案的警察真的很辛苦!!!
作者: wdpone5541 (loveshin) 2019-01-05 00:37:00
警察為什麼要幫你要行車記錄器,對方 還沒告你,這又還不是刑案,蒐集什麼有利證據,看不懂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9-01-05 01:56:00別擔心,你會吃7他吃3這種沒等他走完就彎你一定有責任哪怕只有10%過失傷害也要全吃,不然他不跟你和解硬要告你過失傷害
作者:
l6333133 (l6333133)
2019-01-05 03:45:00申訴那個警察
作者: cobaltblue (鈷藍) 2019-01-05 03:50:00
不管事情,只想說警察的話真的聽聽就好…
除非法官採信你當下無法看到他=無責若認為你能看到他卻疏於注意沒看到=有責先搜集證據畫面看看能否說服法官自己斟酌
觀念錯誤 不管你在前面多少100公尺也好 右轉直行後車撞上來 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這是主因 要上法院的話法官都會斟酌當時的狀況,大媽未開大燈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次因,大概是判7:3 吧 比例是法官心證判的。另外你有說你有看後照鏡,若沒講這點 會再多一個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比例會上升
重點不是關門好嗎,是要減速跟注意後方來車推文一堆教人關門的表示打方向燈關門之後就不管了?行人或右側路面會怎樣根本無法確定,不要亂教
不需要理會警察,,他們一來不介入雙方糾紛,二來巴不得你被他三言兩語嚇到直接認錯和解,他才省事,該蒐集的資料蒐集,對方要告就讓他來告,你要叫對方賠的,他不肯賠也不用怕,該告就告,什麼多開你一張罰單或者送
作者: eddie0729 (....) 2019-01-05 00:27:00
你的錯很明顯啊,難怪員警不想理你 想硬ㄠ也不要這樣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05 00:32:00警察/檢察官/法官,綜合種種變因,結果三個字:很難講板上之前有一例,我覺得他沒肇責,很多鄉民嘴他有肇責,之後判下來是無肇責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9-01-05 00:34:00所以右轉彎我都讓右邊車輪壓到水溝蓋 避免有空隙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9-01-05 00:34:00警察只負責收集證據,沒有裁決的權力,但如果警察瀆職沒有搜集到對你有利的證據的話...後續你會比較不利
關門關到壓水溝蓋還是有從人行道出來的,真他媽的不要命
作者:
chu2528 (黎華)
2019-01-05 00:37:00如果撞擊點在正車尾那你還有勝算,之前朋友在車尾側邊就肇責重了,下次記得轉彎前請貼線吃好吃滿,避免不必要的困擾
作者:
hito80686 (frank0516)
2019-01-05 00:38:00承辦員警嫌麻煩吧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9-01-05 00:40:00以刑逼民算二輪的起手式了,不過我覺得對方夜間雨天未開燈對你非常非常有利。
作者:
hito80686 (frank0516)
2019-01-05 00:40:00要爭取無肇責感覺很難 車主蠻倒楣的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1-05 00:47:00只要你也有過失,即使對方才是肇事主因,還是算過失傷害不過關鍵還是行車事故鑑定,法院也幾乎都依據鑑定結果判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9-01-05 00:52:00作者:
coox (小褲)
2019-01-05 00:55:00你問警察幹嘛?他又沒裁判權,紀錄完讓你簽完字就沒他的事了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9-01-05 00:58:00就申請肇事鑑定吧 反正不管要和解或是要上法院 總要有依據申請出來輸就輸 關那個警察屁事
又沒提告 為什麼要調別人的行車記錄器?現在就是單純車禍而已啊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19-01-05 01:03:00告訴期是6個月,行車紀錄、監視器錄影這些不先保全之後就是調不到了
作者:
rock0747 (kick it)
2019-01-05 01:05:00反正你自認沒錯就跑法院阿,讓法官來評斷
這種犯賤的低端人口被砂石車碾也是遲早的事達爾文會伸張正義的
怎會從那麼外面轉.....還是攝影機角度? 轉太快了..
作者: a79102112 2019-01-05 01:21:00
這裡是台灣 呵呵~誰叫你要開車
認命吧 看能不能跟他凹大家和解簽一簽自己處理自己的車子跟傷 這樣算你賺到
作者:
kaogo (逆風飛翔)
2019-01-05 01:35:00你有沒有發現你的頭昏昏的脖子痛痛的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9-01-05 01:36:00警察的話可以忽略,如果我是你,會出險把車修好,對方的部分等他告
作者:
ainor (><)
2019-01-05 01:37:00叫他賠你修車
他沒開燈不是肇事主因 這個情況你還是會吃未注意後方
而且台灣很多人騎車就是要硬鑽 都關門了還是要鑽常常要關到到水溝蓋他們才會放棄鑽車
撞擊點是車側還是車尾?車側你只好乖乖跟他和解了,車尾的話看有沒有保險出險處理處理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9-01-05 01:45:00先說結論,小車禍盡快和解,但對方就是兵,你自己斟酌。轉彎關緊點。
抱歉原文沒看清楚,問他要不要各退一步自己處理好和解,不要的話看你有沒有車體險出險出一出吧!撞車尾沒啥好說的,同車道你跟他屬於前後車的關係。她硬要 的話你就出險處理全部吧
作者:
bigko (小豬)
2019-01-05 01:55:00有保險建議出險修車吧!警察的話別管他了!有次我停紅燈被無照的死國中生撞!警察也叫我要當場和解啊?!還說不和解該開的罰單都要開喔!結果是找不到任何可以開我罰單的理由!最後就說,好啦好啦,幫你承辦啦!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9-01-05 02:06:00同車道是前後車關係吧,不適用轉彎應讓直行車這條
作者: Yelich (耶律齊) 2019-01-05 02:09:00
出險讓保險公司陪他玩吧
作者:
ttlun (S4)
2019-01-05 02:16:00記得左右轉一定要把路封死 不然川寶那麼多早晚會氣死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1-05 02:20:00
告你是一回事,告不告得贏又是一回事
作者:
bbbing (無)
2019-01-05 02:28:00要正式鑑定才知道你有沒有閃避可能,對方自爆跟頭燈無關例如後照鏡是你的,它看不清楚是你的責任
看不清楚根本不是理由 你要「看清楚」才能轉後視鏡看不清楚 轉頭看「確認」安全再轉 是你的責任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9-01-05 02:34:00汽機車分道可能可以降低此類事件吧
警察遇到車禍常常這樣裝會 自行搜證舉證 看判決才正確
看撞擊點 機車也不會無責這跟闖紅燈自殺的不一樣 沒有反應時間的問題
#1S6DSJgU (car)如上面那篇 很多人覺得 我有看 有打方向燈 被撞黑人問號 那些動作不是有看就好 要「看到」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9-01-05 03:01:00政風室檢舉啊
就說要轉彎 車道先關門 防止二輪鑽車 要好好保護自己加油
回噓文,首都客運影片保留期是15天,為什麼要先調..然後撞擊點如影片,是在後輪後方,我不確定該怎麼我主要依據: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函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又,超車應從左方超車,夜間行車應開頭燈,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他都沒做到因此認為我沒肇責機車鑽車縫很危險,我以前都不會關死水溝,讓他們有閃避空間,我錯了。警察跟我說釋函只是一種學派的說法,根本不准 <是這樣嗎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9-01-05 03:47:00我要右轉一定先關門關好關滿
作者:
lin9753 (乂唔)
2019-01-05 03:50:00遇到一次車禍就會發現都是垃圾合鳥直接打給上面的態度就不一樣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9-01-05 03:52:00函釋於法有據,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內容啊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9-01-05 03:52:00有水溝蓋關水溝蓋,有人行道關人行道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9-01-05 03:59:00我上次遇到好警察,安慰我,我的狀況肇責不大,果然車鑑我無肇責
作者:
s75830 (甲甲真噁心)
2019-01-05 04:01:00後視鏡連車身都沒照到?不會喬?
一般人對警察最大的謬誤就是他會幫你,他就只是個公務員而已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9-01-05 04:15:00直行不關車縫,轉彎關死,這是台灣行車默契之一,再練練吧
作者:
Ageg (Ageg)
2019-01-05 04:18:00說實話 承辦員警只是幫你記錄交通事故 初判是交通隊處理鑑定是車鑑會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9-01-05 04:27:00警察才不會幫你XD後續都嘛兩造跟保險公司的事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9-01-05 04:28:00遇到垃圾警察了
作者: wirecut 2019-01-05 04:32:00
申訴啊…警察有吃案的嫌疑
哈哈抱歉,我還真的沒奢望警察幫我,但是連行車紀錄器都不願意幫我行函我有點傻眼而已關於後視鏡,大家晚上在高速公路不會是看車身辨識後方有沒有車的吧?當然是看燈呀......其他都一樣黑
作者:
berryc (so)
2019-01-05 05:30:00問他員警編號, 去申訴. 公僕是在囂張什麼
我現場一直問撞擊點真的沒差嗎他回我都一樣然後我嚇到要和解,他又跟我說沒關係不急回家想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9-01-05 06:25:00轉彎不會靠邊的嗎
作者:
a1234shin (a1234shin)
2019-01-05 06:25:00對方沒開燈,你沒肇責的可能性不小,就看要不要賭了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5 06:32:00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沒有轉彎直行車關係,這警察WWWWWWW補推回來,這警察素質真棒
我騎車不靠右鑽後面車也會叭我...而且是跟上車流的情況下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5 06:35:00回樓上,歡迎來到台灣,四輪嘴臉橫行的國度回樓主,去申請肇事鑑定吧,警察的初判表沒有效力的
我也有開四輪 但就我機車打右轉方向燈 後面還是有三寶往前衝....真希望哪天法律限制 不管汽機車都禁止鑽車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05 06:43:00回C大,我兩輪四輪都有啊,我也實在不懂開車仗著車子大去逼迫兩輪的駕駛腦袋到底在裝啥;還有我開車要右轉方向燈都打了慢慢要靠邊結果還是有兩輪從超遠的地方要從我右邊刷卡,我也是不知道這種的腦袋在裝什麼。
回N大 真的常遇到 照後鏡又有死角...盲點偵測真的需要小弟開車技術不太好 水溝式轉彎後 前方有違停或機車從人行道鑽出來.... 又得再注意 唉
作者: dferww55 2019-01-05 07:57:00
他這小挫傷,檢察官不一定會起訴,法官也不一定會判網路上說的其實不太對,真鬧下去檢法也會覺得浪費司法資那萬一真的被起訴也被判了怎麼辦? 易科罰金不算前科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之類的的東西,是我的話2~3000和解虧一點省事事省,對方獅子大開口或真的很不爽就上法院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1-05 08:15:00警察喔,話聽聽就好,都警專出來的哀,又不是警官
作者:
carisbig (Gihamo)
2019-01-05 08:18:00加油
作者:
Boss1983 (No Name)
2019-01-05 08:28:00接這案的警察真的很辛苦!!!
作者: wdpone5541 (loveshin) 2019-01-05 08:37:00
警察為什麼要幫你要行車記錄器,對方 還沒告你,這又還不是刑案,蒐集什麼有利證據,看不懂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9-01-05 09:56:00別擔心,你會吃7他吃3這種沒等他走完就彎你一定有責任哪怕只有10%過失傷害也要全吃,不然他不跟你和解硬要告你過失傷害
作者:
l6333133 (l6333133)
2019-01-05 11:45:00申訴那個警察
作者: cobaltblue (鈷藍) 2019-01-05 11:50:00
不管事情,只想說警察的話真的聽聽就好…
除非法官採信你當下無法看到他=無責若認為你能看到他卻疏於注意沒看到=有責先搜集證據畫面看看能否說服法官自己斟酌
觀念錯誤 不管你在前面多少100公尺也好 右轉直行後車撞上來 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這是主因 要上法院的話法官都會斟酌當時的狀況,大媽未開大燈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次因,大概是判7:3 吧 比例是法官心證判的。另外你有說你有看後照鏡,若沒講這點 會再多一個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比例會上升
重點不是關門好嗎,是要減速跟注意後方來車推文一堆教人關門的表示打方向燈關門之後就不管了?行人或右側路面會怎樣根本無法確定,不要亂教
這種員警直接錄對話檢舉了拉自己都搞不清楚法規 只想搓湯圓
這種員警直接錄對話檢舉了拉自己都搞不清楚法規 只想搓湯圓
作者: xavier9487 (最粗的感動) 2019-01-06 05:21:00
有人說要看到為止也是笑了 卡在轉彎處等到霧消?
作者: xavier9487 (最粗的感動) 2019-01-06 13:21:00
有人說要看到為止也是笑了 卡在轉彎處等到霧消?
88樓,這車禍就說汽機車所謂分流才會引起的,致使機車習慣右邊超車即時在路口也是照超不誤,我個人騎車都騎車道中間為主,完全不會遇到這個狀況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9-01-07 00:21:001.過失傷害不一定都三萬, 二.被判良民證還是可請.3.和解是最快的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