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kotoumeko ( )》之銘言:
: 身為每天經過此處的潭子在地人
: 如果要票選台中十大危險路口,我一定投這裡一票
: 相信交通局也深諳此處的危險,近兩年來,這裡的標線變更過幾次
: 無不就是為了讓車流更順暢(理性勿戰,私以為是往好的方向前進)
: https://imgur.com/oGxyp3V
: 這是先前的指向設計,看似寬廣的四線道,其實暗藏危機
: 1.環中路東向要右轉中山路的車子太多了,常看到的就是車輛從外二車道違規右轉
: 2.外側車道常被亞東水泥準備入廠的水泥車違停佔據
: 3.內側有個快速道路出口,距離路口不到50公尺,一堆車出來後直接斜切到最外側右轉
: (見下圖)
: https://imgur.com/LhRXbPu
: 而昨天這則事故,肇責歸屬的關鍵可能在第一點
: 如果照先前設計,水泥車駕駛幾乎需負全責
實際情形不知道
如果大車是在最右側車道的"前車"
不管指標設計有沒有變更過 看起來路權有很大的機率都是大車的
找了類似的判決來看
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 但那是不同車道
在同車道的形況下 後車必須禮讓(注意)前車
撞擊位置在大車的右後車輪
由此鍵盤判斷大車是前車 機車是後車 這樣路權會是大車的
當然 大車必須符合幾點
行駛在最右側車道、前車、確實打方向燈等等
如果大車做到這幾點 又遇到正常的法官 就有可能全身而退
但是
新聞說 大車司機下車察看後 為了救人 又上車移(輾)了一下
有這個舉動應該就GG了
奉勸大家 無關路不路權 看到大車還是閃遠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