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TOYOTA改貼LEXUS? 小心亂貼車標罰1800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9-01-31 00:03:44
※ 引述《z85917131 (z85917131)》之銘言:
: TOYOTA改貼LEXUS? 小心亂貼車標罰1800
: https://youtu.be/5Bo6Mx8sNlc
: https://i.imgur.com/q1GR8yg.jpg
: https://i.imgur.com/HAfQtTi.jpg
: https://i.imgur.com/OeCAVv2.jpg
其實台灣的法規對於車輛「廠徽」(亦即"標幟"、"Logo") 唯一規定不得變更的
只有針對「廂式平頭小貨車」 (規定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如下截圖:
https://i.imgur.com/Ly90fuP.jpg
其他種類車輛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得變更「標幟」
檢舉人和監理機關承辦人員一定是把「車身標識」和「標幟」這兩者搞混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摘錄):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
其中的車身標識規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和第39-1條 (摘錄):
汽車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八、車輛尺度、顏色、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車身標識合於第42條之規定。
其中詳細的車身標識一項一項明文列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2條:
車輛車身顏色及加漆標識,應依下列規定: (略)
其中並沒有提到車輛廠徽(標幟、 LOGO)不得變更。因此幫被檢舉的車主平反一下。
請分清楚:「車身標識」和「標幟」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不僅一般人會搞混,恐怕連監理人員或警察都對法規文字產生混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9-01-31 00:17:00
台灣並不是只要改裝就是違法,法條讀熟一點就不用怕
作者: grgeo (小Q)   2019-01-31 01:09:00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31 01:09:00
重點是執法的人連法都解釋不清楚了吧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9-01-31 01:34:00
警察只會給你黑人問號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9-01-31 02:04:00
標誌指的是logo 置於車頭尾 標幟指的是貨車上那根依法懸掛小紅旗 太髒警察也會攔下來對是我搞錯了 標"識"指的才是那根小紅旗
作者: kurt911 (尻了玖么么)   2019-01-31 09:36:00
國文不好 給推假裝看懂了
作者: camry10527 (傻傻der)   2019-01-31 12:31:00
某些垃圾警察只會說有異議自己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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