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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2019年03月06日 14:49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楊姓男子(61歲),6日上午10時許,行經苑裡鎮初中路時,竟不顧後
面是否有來車突然臨停路邊,便直接開車門下車,結果一名甘姓婦人(59歲)正好騎車經
過,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車門摔傷送醫。
警方表示,楊男有事正要去找朋友,到了目的地後也沒注意後方來車,直接臨停路邊就開
門下車,沒有發現騎車的甘婦已在旁邊,才會撞上釀禍;救護人員到達後發現甘婦左腿有
骨折現象,人、車都倒在地上,經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
通霄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
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關閉車門而肇事者,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也將
會對楊男開罰,甘姓婦人後續醫療費用也交由楊姓男子負擔。警方也提醒民眾,汽車駕駛
路邊停車應掌握安全開關車門,以確保人、車平安。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人老車也老, 這種對方有受傷不知道強制險會不會賠就是了 ???
話說只罰 3600 比超速還便宜應該無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