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月的時候遇到一起車禍,發生經過是這樣的:
對向車道的汽車(女,無照駕駛,無保險)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直接追撞她前方的
機車。受害機車(男,有駕照,有保險但不知道哪一種)因此滑行到我的車道,而擦撞到
我的車。機車的保險公司是機車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不會理賠我,這點我還可以理解。我
應該是自己去找肇事女駕駛索賠,不過這女駕駛沒有想要積極處理的意思,本來是打算要
開調解委員會了,可是我今天卻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開會的人就我們3個當事人。
問題ㄧ:假設受害機車駕駛有丙式險,但對方無照駕駛,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機車駕駛?
問題二:現在要召開委員會,我要如何索取我該有的賠償金?我已經同意肇事者可以自行
找車商修理,可是到現在我的車都還沒修,就一直等肇事者處理。
問題三:若是肇事者一直不處理,我是否可以先行維修,在跟對方索取所有的維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