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5UggvaR.jpg
AEB能避免時速30mph對前方靜止車輛的碰撞
https://i.imgur.com/rnyLzQw.jpg
AEB作動的煞車力幾乎等同於駕駛踩煞車踏板的煞車力
兩者減速度都接近或超過1G
時速: 13.3 m/s
加速度: -9.8 m/s^2
在1.5秒內煞停,前進9.975 m
人類一般反應到危險要0.4~0.5秒,這期間車輛已經前進5公尺了
剩下5公尺要停下來,你有辦法踩出超過車輛極限的煞車力道?????
AEB煞到停時離前面的距離還有1公尺根本是假議題
當有危險情況時你絕對不會比AEB煞車距離更短才是真的
※ 引述《dennis3w (dennis3w算安全是那一天H)》之銘言:
: 首先先強調個人肯定AEB防止追撞前車及ACC想耍廢的優點,
: 但個人提出的後車追撞疑慮竟能有這麼多的"迴響"可見很多人開車觀念真的需加強,
: 問個問題,假設今天前車急剎,你後面有車,你在可選擇的情形下,你會選擇不要撞前
車
: 但後車追撞你,花時間處理事故,還是選擇大家都沒事平安回家?
: 再白痴都會選擇大家都沒事吧,但推文一堆選擇恁北剎得住就好,反正後車撞我一定有
錯
: 也不關恁北的事的心態在開車。有夠蠢的。
: 再假設今天沒有ACC,AEB,前後都有車,前車急剎,你可在距離約一公尺處完全停住的
情
: 況下,
: 1.你會選擇在距離一公尺處剎到死不動
: 2.選擇跟前車距離最小化以減低後車追撞的風險?
: (這邊應該又有一堆xx質疑怎麼可能控制的了,您還是選1吧)
: 選擇1很確定是不會開車的三寶,而選擇2的您又怎麼有臉質疑我的開車技術?
: 以下開放討論,可以的話推文請打出你的選擇編號,如果沒臉打出來我也不會介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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