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部推孕婦專用停車位草案 占用可罰 1200

作者: showlive0214 (凡艾草)   2019-04-13 14:25:24
真的很腦殘,台灣法律一大堆
那個法律有嚴格執行的
到時候還不是好人守法
壞人照樣違法也沒皮條
弄到最後
變成法律是給沒辦法的人遵守的
當然,立法精神是不錯
但是法律應該是訂來讓人民很容易遵守
依停車場的例子
其實根本不需要訂什麼殘障孕婦車位
只要規定有足夠多的車位就夠了
一次解決所有問題
例如百貨公司需求500個停車位
只要規定要有1000個停車空間
沒有足夠的停車位
設置什麼專用停車格幹嘛
停車場已經爆滿了
車上有孕婦就能優先進場嗎
只要有停車場就算多走幾步又會怎樣
不要跟我說什麼孕婦不能多走幾步
那還逛什麼他媽的百貨公司
※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交部推孕婦專用停車位草案 占用可罰 1200 元
: 2018/03/26 15:25 文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 孕婦專用停車位即將上路!交通部今天預告訂定「孕婦及育有 6 歲
: 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明訂政府機關、交通據點、
: 百貨公司、醫院、遊樂園區等場所,應保留 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
: 及親子停車位,最快下月上路,有 1 年宣導期,未來若違規占用,
: 最高可處 1200 元罰鍰。
: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我國目前育兒環境仍不夠友善,孕婦及育有 6
: 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數量少且分布不均,導致育兒家長外出常遭
: 遇不便,因此依據兒少法規定,要求特定場域的停車場設置孕婦、育
: 有 6 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
: 根據草案規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鐵路車站
: 、航空站、捷運站、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
: 病房的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等,應保留 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
: 育有 6 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 交通部指出,公共停車場每 50 個汽車停車位,即應設置 1 個專用
: 停車位;若未滿 50 個,至少應保留 1 個專用車位,但若未滿 25
: 個則不在此限。專用停車位應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
: 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 為了清楚辨別,交通部與地方政府經多次討論,決定比照身心障礙者
: 作法,設計孕婦專用停車證,置於明顯處以供查驗。持孕婦健康手冊
: 者,停車證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持兒童健康手冊者,停
: 證有效期限則至年滿 7 歲止。
: 交通部指出,若未乘載孕婦或 6 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停車位,否
: 則可依「停車場法」處以 600 元至 1200 元罰鍰,並可逕行移置違
: 規車輛;不過,針對罰則部分將給予 1 年宣導期,由相關主管機關
: 並加強宣導,避免停車位遭占用。
: http://auto.ltn.com.tw/news/9703/43
: 家裡附近的公園停車場看到這個,上面還寫會有罰則,之前不知道是什麼
: 也不知道到底可以怎麼抓?難道檢查有無身孕?
: 原來是現在要有這個停車證了,看來也是件立意良好的事情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9-04-13 14:39:00
認証不認人本身就是一個偷懶的消極管理,本來就是應付用的,尤其加上私人停車場不適用法規開罰。既然都規定私人停車場幾格以上就要有母嬰車格了,直接規定要管理人員指示才能停,效果會比認証好,也更符合實際情況。不然有証,然後一個人開車去停,還不是一樣意思。
作者: gooooogle (估歐歐歐歐歐狗)   2019-04-13 14:44:00
500邊1000,我可以想像停車位有多小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9-04-13 14:49:00
土地不用錢?
作者: freshbox7 (小七)   2019-04-13 15:34:00
一堆殘障車位,不是沒證的在停,就是證過期的在停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9-04-13 15:54:00
新蓋也就算了 已經存在的根本沒辦法變了
作者: yohko86 (Rex)   2019-04-13 16:12:00
土地空間都要錢 你要求增加一倍停車空間 只有少數良心商人會老實地不縮減停車格size增加車位 大部分都是把車格壓縮到規定極限值 能減少停車用空間就減少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4-13 16:18:00
認人不認證的後果是沒人在就不能舉發不希望在車旁邊站崗也算是一種人間煙火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9-04-13 16:33:00
講太多,直接用檢舉就對了
作者: stp (aphrodite)   2019-04-13 16:35:00
立法容易,執法難,加上罰款太輕導致違法期望值還大於0,根本意圖誘人違法。
作者: foreverkn (時間是最好的療劑)   2019-04-13 16:43:00
又是一個腦殘的何不食肉靡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4-13 16:47:00
那個罰款跟違規停車相當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9-04-13 17:15:00
台中有些賣場有在管制這種車位了,有資格的才讓你停
作者: t06252002 (阿丹)   2019-04-13 17:24:00
又不一定是百貨公司
作者: hasiwa   2019-04-13 17:37:00
孕婦不是人?就一定要待家裡?那你叫百貨公司把嬰幼兒樓層撤掉啊
作者: fatz (Fugu在哪裡)   2019-04-13 17:50:00
這種法律就是為了應付覺青的啦
作者: ROTFL (LMAO)   2019-04-13 18:00:00
執法不力才是最大主因,讓投機者有機可乘
作者: makairin (AAI)   2019-04-13 18:04:00
目前台灣停車系統未有管制證件入場,造成保留車位跟一般車位的合併計數,有停車場轉半天原來是保留位的情況應該先完善實施辦法,而不是一天到晚想要提高罰則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19-04-13 18:15:00
無法認同你最後一句
作者: makairin (AAI)   2019-04-13 18:40:00
原po邏輯只有嚴刑峻法,連完善實施措施也看成科技執法,太偏激了。大多數違規都只是便宜行事,只要相關措施能引導疏通就能改善,畢竟大部份的台灣人並不壞只是懶
作者: e1bmwe1 ( )   2019-04-13 19:10:00
違規直接廢車籍,沒幾個扛得住
作者: berryc (so)   2019-04-13 19:29:00
台灣沒有一間mall停車場能應付假日人潮真的就是成本問題啊, 其他非假日時段空在那賠都賠死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4-13 19:40:00
這腦子真好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9-04-13 19:56:00
怕位子縮小就要改規定啊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9-04-13 20:50:00
作者: miracle7644 (miracle7644)   2019-04-13 22:17:00
孕婦去百貨公司一定要走大量的路?不能去吃飯?不能去拿個東西就走?沒同理心還叫那麼大聲真是可恥
作者: SSSONIC (...)   2019-04-13 23:35:00
整天搞這些也改變不瞭生育率超低的問題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19-04-14 10:02:00
停車場爆了 一般人可以去遠一點的 你叫孕婦也去?
作者: kiwisea (自由)   2019-04-14 21:55:00
喔喔喔喔喔喔你好聰明原來還有這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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