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給我一個“自費”補貼 eTag的理由?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04-22 10:16:05
※ 引述《WaterCross (WaterCross)》之銘言:
: 說出不能eTag停車(我沒在用,目前生活範圍沒有一定只能用eTag收費的停車場),跟未來
: 智慧生活服務會不能用(有新的服務再說)。
: 想問一下板友,幫遠通想一下,自費補貼到底有什麼好處?不然沒道理我要多花99元阿!
遠通ETAG是一個很好很方便的系統,當初只是一堆覺青在那邊瞎扯蛋,過這麼多年,ETAG
的運行幾乎完美,每天這麼大的車流量,辨識率高達99.99%,不知道當初那些挑毛病的人
在講什麼碗糕?
當初我看到他的系統穩定性後,就第一時間去辦了,很好用,不管過戶新辦都很方便,
甚至過戶也只要打電話去移轉車號,電話中就可以完成。
但過這麼多年,還是有一堆覺青二代僅憑著映象以為自己不辦ETAG比較潮,殊不知覺青一
代自己早就很誠實地跑去辦了。
對這種現象我只能苦笑了,台灣真的不是一個講理的社會,而是一個理盲的地方。
99元有什麼好問的?還要大家給你一個理由?
就像我老婆,明明手機都有轉帳代繳,她偏偏不要,要每個月自己跑超商,好阿,既然
你時間多,就慢慢去跑吧。 who cares?
作者: preisner (ppp)   2019-04-22 10:18:00
還一堆人以為沒辦過路費就完全給政府,但車牌辨識也是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2 10:18:00
你以為老婆去超商繳費,只是為了繳費嗎?(誤)
作者: preisner (ppp)   2019-04-22 10:19:00
通的啊
作者: kokunmai (乾蝦哩)   2019-04-22 10:20:00
遠通的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2 10:21:00
之前就有新聞,一個人人眼中的好爸爸,好老公有一天意外過世,結果告別式來了一個女性跟小孩
作者: tarzanboy (泰山男孩)   2019-04-22 10:22:00
老婆:呵呵,我家那個都以為去跑超商繳費..(下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22 10:23:00
後來才知道,好爸爸原來都在每天牽狗溜狗時去偷情....:D
作者: bla (暱稱一共要八個字)   2019-04-22 10:24:00
原來如此,看推文學經驗XD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04-22 10:25:00
老婆會拖我跟她去繳 = =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4-22 10:25:00
為什麼推文變這樣XDD
作者: sorkayi (尋找奶昔)   2019-04-22 10:26:00
是反遠通不是反Etag吧? who cares辨識率也算不錯 不過車牌感應 剛好變換車道有機會沒辨識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4-22 10:27:00
以前我也堅持不貼 但是 每次都要手動繳 實在很累....
作者: sorkayi (尋找奶昔)   2019-04-22 10:27:00
到 而且那個藍光晚上很刺眼 為什麼不用後車牌 = =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4-22 10:28:00
不過貼的時候覺得收那個貼標費真的有點幹...看自己吧... 每次都手動繳也只有假日車手受得了...我假日車手 但是我受不了[email protected]@
作者: william7713 (..)   2019-04-22 10:30:00
是反遠通好嘛 從一開始的承包就問題一堆
作者: ls4860 (我是熟番)   2019-04-22 10:30:00
之前被亂收的時候你沒經歷過 不代表你體驗的都是穩定的
作者: william7713 (..)   2019-04-22 10:31:00
被法院認證的違法承包耶 然後一開始還要爛的技術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4-22 10:33:00
那現在品質值得貼嗎..? 雖然我貼了問這也來不及....囧
作者: leemingjing (免驚)   2019-04-22 10:35:00
貪污爭議的黑心企業,為了一時方便放棄抵制,換來的就是被壟斷的公眾事業。更別說還要儲值給他生利息。堅持不辦不貼不是抵制E-Tag這個系統,而是抵制背後的利益團體與不公不義。你所謂的理在別人看來可能只是短視的表現。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9-04-22 10:43:00
不要自創啥覺青一代二代好嘛? 而且人家是反遠通
作者: Zuiho (瑞鳳)   2019-04-22 10:44:00
哦 可是我看遠通不爽
作者: Darkbeat18 (喔)   2019-04-22 10:48:00
台灣奴隸就是這樣好騙啊,難怪黑心企業賺飽飽
作者: cylan (在色彩與光影之間)   2019-04-22 10:52:00
車牌辨識也很穩定,偏不辦
作者: zuan (Hello)   2019-04-22 10:53:00
財團賺你的稅金你還挺財團,真正乖寶寶,標案弊端當沒看到關心。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04-22 10:54:00
現在民進黨執政,覺青早就不反遠通了。退潮流了。
作者: zuan (Hello)   2019-04-22 10:56:00
沒有關心公眾利益還這麼有自信,真是太可笑了,韓粉也佩服。
作者: jjomj666 (Joe)   2019-04-22 10:59:00
唉…
作者: lycmse55 (苡Chinn)   2019-04-22 11:08:00
我也覺得很方便 但也很討厭噓噓東 顆顆
作者: Buffettist (巴菲特信徒)   2019-04-22 11:12:00
到現在都沒貼,上網站刷卡繳費也是九折無需手續費,是反遠通不是反etag,重點都搞不清楚...
作者: vokey (小馬)   2019-04-22 11:15:00
誠實給推
作者: neglect   2019-04-22 11:20:00
看來這個社會該有什麼樣的道德標準你也不太care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9-04-22 11:20:00
你愛給噓噓東賺是你的選擇, 反正不貼也能開高速公路
作者: p5319 (p5319)   2019-04-22 11:21:00
大家不是反ETAG而是反遠通好嗎?四億元的罰款還在裝傻呢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9-04-22 11:38:00
當初用紅外線幹掉RFID,後來卻偷改RFID+車牌辨識,很會
作者: darkiori (長大? man? why)   2019-04-22 11:43:00
。反正跟你講你也是不懂 跟你講這麼多幹嘛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9-04-22 11:48:00
有加s 很好
作者: trickart (我小魔啦)   2019-04-22 11:49:00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9-04-22 11:53:00
覺得醜不想貼也不行?
作者: teemo0330 (香菇)   2019-04-22 12:23:00
最好笑是125機車學人家貼反ETC
作者: MilkTeaMan (奶茶)   2019-04-22 12:31:00
你知道一開始遠通得標的是車上機系統嗎
作者: jarse7 (不就是個愛你的人)   2019-04-22 12:34:00
理盲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9-04-22 13:01:00
遠通 呵呵
作者: Endospore (大道無門)   2019-04-22 13:26:00
奴性堅強
作者: alumico (キラッ☆キラッ☆)   2019-04-22 13:27:00
4億罰款繳了嗎?
作者: chantilas (涼煙)   2019-04-22 13:35:00
本來就很簡單的東西,重點是圖利奸商好嗎
作者: ziggs8308 (泳池狂歡)   2019-04-22 14:36:00
有這種思想大概就是味全打折就爽買的人 順便笑別人哈哈一樣的東西你們買那麼貴 可悲
作者: egh (一個人的南橫)   2019-04-22 16:04:00
當初另一團隊的還要月租費呢,真的會比遠傳好?
作者: Alan1989 (Alan)   2019-04-22 16:11:00
1.從來沒人反etag、只有反遠通吃相難看2.遠通搞到現在根本0成本還穩賺不賠,都不知道是怎麼玩
作者: aaaaayrlee (Air supply)   2019-04-22 18:52:00
社區大樓停車管理系統etag我貼 虛虛東etag每送貼每天讓它車牌辨識 回家網路信用卡繳費 方便又有9折
作者: denpa5566 (電波5566)   2019-04-22 19:22:00
你開心就好
作者: GenesisXD (XDDDDD)   2019-04-22 19:45:00
韓粉不意外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9-04-22 22:32:00
就不爽給噓噓東賺
作者: sformosa (天蠍的阿助)   2019-04-23 07:18:00
你不知道這個板不能褒遠通嗎?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9-04-23 07:57:00
就是不爽貼啊
作者: ercvad (聞人聿)   2019-04-23 09:42:00
所謂的罰款,不是經過兩次判決都是遠通勝訴嗎?就事論事,有多少證據就說多少話,讓司法去煩惱對消費者,能做到最便利的服務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oyuge (看透)   2019-04-23 09:50:00
我是有辦的,用起來算方便啊。沒必要跟自己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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