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nezSu (Munez)
2019-06-20 20:40:18不知道下面為什麼沒事就開始戰2輪4輪了
可能每個人對於”堵死”的定義不同
兩道的車都在接進”取締上限”巡航
當然錶速不等於實際速度,我還是不認為是堵死
然後你說要讓
在影片開使其實內側就比外側快一些了
這樣就算超車了吧
能讓你當然是美德
但是我覺得也沒必要自己去外線減速讓後車
反到是你
時速80km/h 就算安全距離不抓建議的80m
看標線你留10m-20m也太少了吧
影片後面那台fit可能是壓力大又不想超速
所以減速拖離並排讓你鑽
這樣也算讓了吧
※ 引述《a901922001 (黑暗騎士)》之銘言:
: https://youtu.be/lSKFZrUUYf4
: 我開車就算了 昨天台北36度騎車很熱
: 能不能體諒一下呢
: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9-06-20 20:55:00
車版都以守法為恥吧不過也很符合實際路上看到的駕駛行為
機車煞車距離來講 不需要到建議的40.... 雪隧都才50不過我是覺得的確不要太貼得好
作者: ShadowInWind (炸雞) 2019-06-20 23:07:00
推
Fit 在內線應加速超過Prius 回到外車道 而不是併行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 請勿佔用 謝謝
作者:
Nauglamir (Nauglamir)
2019-06-20 23:32:00Fit前面還有一台車,保持安全距離的前提做不到你說的你要怪也怪罪前面那台
作者:
berryc (so)
2019-06-21 03:49:00併排是指前面沒車的時候好嗎? 那車流大的時候大家都併排要嘴什麼? 鑽車仔想鑽車就講想耍特權去開公務車鳴笛啦, 這樣要別人滾邊才有理
啊你知道並排危險還跟那麼近? 跟自己生命過不去是吧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9-06-22 01:35:00
政府真的該好好嚴格執行抓不保持車距的明明超過一半車禍都是因為車距
對阿 法律應該把最高速限可以佔內線取消 就不會有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