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an5566 (全56)》之銘言:
: 針對超車道萬年戰文再獨立回一篇
: 噓 call032ss: 直接規定內側車道超車完一律切出就好,但這個國家沒膽 06/21 11:01
: → call032ss: 這樣規定,因為一堆鄉愿的會說你鼓吹飆車
: 我們先來假設人們預先是讓出超車道的,
: 接下來的狀況會是,內線道淨空、右邊車道全部填滿3~5KM,
: 就像我前文提到的,高速公路車陣配置大概長這樣:
: ■■■■■■■■■■■■■■■■■■■■■■■■■■■■
: 紅色代表車多路段(80KN/H);白色代表代表車少路段(110KM/H以上)
: 某甲要使用內側超車道,
: 所以以上面的假設,3~5KM都沒有空隙插回去,
: 那某甲開了5公里的超車專用道算不算占用,
: 再來,當然不只某甲要使用超車道,
: 某乙丙丁戊己庚辛任癸子丑寅卯後面不會背了都想要超車,
: 所以也使用超車專用道,
: 那這樣就讓超車道3~5公里看起來都是車子了,
: 這樣算占用嗎?
: 我要說的是,以北台灣為例,要讓出超車道的人我想佔不是少數,
: 但真正的效果根本不彰,因為車真的太多。
: 那如果某甲超個幾台就切回去呢
: ↓甲從這裡超
: ■■■■■■■■■■■■■■■■■■■■■■■■■■■■
: ↑甲從這裡插回去
: 阿這樣不就平白無故讓後面的人煞車,
: 無意義的超車只讓甲快了三分鐘,
: 但讓後面每個人都多花了三分鐘,
: 所以要超至少要超超過整個車陣,
: 但實務上這樣卻會造成超車道充滿車,
: 所以無解,還是佛系開車吧。
: 不過實務上,我超完車還是盡量會開回外側道拉,
: 只能說盡量,因為車真的太多。
既然都直接highlight我的推文了,我就出來說說我的看法
其實今天在這邊講說什麼在內線道開幾公里超幾台車算不算占用,都只是在抬槓而已,
真的有長期在高速公路通勤的人就會知道,其實在內線最受不了的是"跟不上前方車流的前
車",第二受不了的是"跟中外線並排的車",以你的例子來說,甲如果跟的上前方車流,跟
他的前車距離沒有越拉越開的話,那他根本沒有必要切回去,而且正常來說,內線道或多
或少都會比中、外車道較快,代表他是跟著車流一直在超車,這樣是正確在使用內車道,
他為什麼需要切回去? 如果他接下來超不了車了,只有兩個可能:
1. 內線前面有慢車擋住,造成內線減速到比中外線慢
2. 他自己把車速放慢,這樣他自己就跟不上前方車流了
如果是狀況一,前面擋住的那台慢車肯定沒跟上車流,那他為什麼不切出去讓出內車道?
如果是狀況二,甲自己為什麼不切出去讓出內車道?
而反對者最常見的想法是"為什麼要讓路給非法超速的人",對於這點我的想法是這樣啦,
第一,就連國道警察都要手持國家認證的儀器實測才可以舉發超速,一般用路人只是一邊
看著自己車上的儀表一邊看著著後照鏡裡後車越來越近就認定他人非法超速? 第二,當後
車顯然車速較快時,與中外線速差不大的你讓出去,跟他帶著速差切出去超車相比,什麼
情況會比較安全? 這也是超車道放在最內道的用意,而且假如他超到你前面後出事,我不
認為你一定能全身而退,這樣為了大家好也為了你自己好,為什麼不讓一下呢?
回歸到我的推文內容,我承認我這樣講比較偏激,但我也真的認為要教會所有的台灣人用
路人"跟上車流"實在太難了,太多人都認為我自己要照我喜歡的方式開有什麼不可以,講
白一點就是自私,以我自己這三四年每天高速公路通勤100公里以上的觀察,通常塞車都不
是真的車多到塞,切換車道後又不加速跟上前車才是最大的主因,但現在駕照都發這麼多
張出去了,那些連跟上車流都有問題的人都可以合法上路了,問題要怎麼解決? 那不如就
乾脆讓內車道全面淨空,前方與外側無車的狀況下還開在裡面就嚴格舉發,至少不要再發
生中外車道跑得比內車道快這種可笑的事。 但今天如果這樣規定,一定就會像版上這樣
一堆人出來說"難道要合理化超速",而不敢正視其實我們的高速公路很多時候根本連速限
都開不到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