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5月中停在74號快速道路等著下市政匝道時(靜止狀態)
忽然被後面連結車撞上來
一共連我是有四台車被撞
6月初初判表結果出來對方全責
但對方不服結果於6/中申請鑑定報告
自己本身無車體險
修車費用約20萬
所以如果要牽車就要先付錢
後來跟對方連絡詢問是否可以先幫忙付
但對方堅持說要等鑑定出來才能後續理賠(需要再等兩個月的時間)
後來我這邊急需用車所以先去申請協調
於昨天開第一次協調會無成
對方理賠人員只派業務小姐出席
肇事車主以及他們聯結車行都沒有出席
後來協調委員說光是初判表沒有用的還是得等鑑定報告出來
昨天會上有個陪同另一車主的大哥說你們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肇事者是靠行車
而且財損保額不夠根本不夠付我們這些受害者
可能最後要上法院了
但上法院就對我們不利(因為法院會算折舊)
他的建議是請我們先去跟車廠說明狀況
把修車價格壓低一點
自己先把車牽出來
把修車費壓低時屆時如算折舊率才不會損失太多
PS:自己的車子是三年多的車
想問有經驗的各位這個方法是可行的嗎?
還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