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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13:16 2019/08/13 中時 張穎齊
惡劣肇逃!20多歲的蔡姓女子8日凌晨5時許,騎機車要趕往上班途中,行經麥金路時,遭
到40歲邱姓男子所駕駛的BMW左轉撞擊,導致蔡女骨盆粉碎性骨折,倒地不起,豈料邱男
竟只寫1張紙條「有事打給我」,貼在蔡女的機車上,旋即肇逃,令蔡母痛批「罔顧人命
!」警方已將邱傳喚到案,依肇事逃逸、傷害罪函辦。
據悉,蔡女在早餐店上班,當天行經麥金路城上城路口、要往長庚醫院方向行駛時,突然
遭到從八堵交流道行駛過來的BMW左轉撞擊,造成蔡女重摔落地不起,附近的大樓警衛見
狀後,趕緊報警送醫,但離譜的是,事故現場只離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及基隆市警局第四
分局暨安樂派出所100公尺左右。
邱男肇事後,先是要扶蔡女,但蔡女因傷勢嚴重喊「痛!」邱遂放下蔡女,徒留下1張紙
條寫下「對不起!妳有沒有怎樣?有事打這支電話給我!邱先生」,未報警就駕車揚長而
去,一旁大樓警衛見狀趕緊報警。
蔡女被送到長庚醫院後,經醫生診治,診斷為雙腳膝蓋挫傷,最嚴重的是骨盆粉碎性骨折
,必須換上人工骨盆,蔡母聞後難以置信,氣得痛罵邱男「罔顧人命!」而邱男面對蔡母
與警方致電也遲遲未接,直到下午3時許才打回撥做簡單慰問。
安樂派出所獲報立即循線調閱監視器,直至晚間9時許才連繫上邱男,傳喚到案,邱男則
辯稱因為有服用安眠藥,所以才沒接到電話。警方指出,BMW未禮讓直行車,且沒報警就
算肇逃,依肇逃、傷害罪將邱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續醫療賠償則由雙方協調。
(中時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好奇像事主這般下車留紙條和聯絡方式這樣還算肇逃嗎 ???
邱男是趕時間還是 ?? 都留下正確聯絡方式了還跑這是為了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