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2019-08-27 21:12:06笑死人,超速142公里居然只罰2萬4
這已經是危險駕駛了,至少要坐牢、吊銷駕照10年以上才合理
之前看電視,一個美國人說他送生病的朋友急診
所以本來要直走,卻開到右轉車道就被罰了上萬元
結果去跟法官上訴,說要送急診,法官還是維持原判,叫他要遵守交通規則
這就是外國交通好的原因,就是這麼簡單
但是中華民國法律幫卻自以為自己是聖母般的慈悲為懷
違規要先勸導、拍違規要大辣辣的露出來、抓超速要預先立牌提醒
結果罰則還輕到讓人笑死
還怕吊銷駕照會沒車開,很可憐,真是笑死
臺灣就是在可悲的法律幫擺爛、亂搞下,臺灣才會亂到讓人想死
※ 引述《HunterKiller ()》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13556
: 看起來應該是486的檸檬哥?
: 就算在國道應該也很少人踩到19格過,
: 一般道路敢這樣開心臟真的很大。
: 有沒有鄉民要出來自首的?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19-08-27 21:19:00感覺這應該要比照持有槍炮彈藥處理
作者:
Vram (Gin)
2019-08-27 21:37:00u got it,情理法,儒家思想
在日本是移送法辦了 沒辦法 這裡是台灣公訴罪 這是犯罪的台灣才開個24k罰單 笑死人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9-08-27 22:00:00說到日本,媒體還會拍攝嫌犯移送模樣然後公佈姓名年齡
大直線開142也危險駕駛?有一定?看就知道沒讀刑法學
作者:
kazami (高處不勝寒)
2019-08-27 22:10:00你可以移民到中國 連任意穿越馬路都會被舉發 應該是你的理想國度
在講祖國日本 結果扯到中國 看來你才是愛中國吧你先去 再告訴我情況如何 我先去日本 好嗎 感謝
作者: andyboy0428 ( 閒雜人等) 2019-08-27 22:47:00
台灣人命不值錢啊 不要撞到法官律師之類就好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9-08-27 23:47:00買車不飆去騎迪爵就好啦
作者:
fj208 (月月)
2019-08-27 23:59:00一堆莫名其妙的法規阻止交通進步
2019-08-28 00:10:00
外國抓超速也是立牌提醒不是嗎? 沒玩過歐卡?
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19-08-28 01:37:00車子要沒收 比亞統鍵盤還危險
作者:
volksppt (尋找我的小主人)
2019-08-28 11:26:00可以仿照國外,依薪資所得推算罰款額度
作者:
Mpower (痛死我啦!!!!)
2019-08-28 16:45:00你講的有理 但是 1.得出142這數字是因為限速502. 舉美國的例子也很爛 送急診但他不是被抓超速不是拿急診當王牌 車道就可以隨便開 那是美國救護車的權利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9-08-28 16:49:00臺灣就是國際認證的犯罪天堂
作者:
Mpower (痛死我啦!!!!)
2019-08-28 16:50:00所以法官判的很對 但跟超速風馬牛不相及
作者:
ffbbhh (粉筆)
2019-08-28 16:54:00法治觀念和程度拉不起來,國家永遠不會進步
你從哪邊得知他只是被罰?超速40公里以上已經是公共危險罪,絕對會被起訴的以往是超速60公里 修法後已經變40,只是不知道實施了沒有,反正刑事責任逃不掉
對阿我看錯142和192,但以你的標準都超60了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