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所調解-調解委員的作風問題

作者: MasonStorm (史都姆)   2019-10-30 20:25:13
車禍的狀況是我開車左轉(十字路口無紅綠燈)
對方直行車煞車不住A到我車尾保險桿
我車尾刮到,他機車無明顯損傷,他因為急煞右腳去頂到機車鑰匙,有些微挫傷
初判出來我7他3
對方要求直接公所調解
我車損5000
他只帶了醫療費幾百元的收據,開口要12000
不過我要問的是調解委員的要求
這時我這邊的保險員正要算7/3攤的金額
委員要求我們付全額,車損自付,直接和解
小弟沒什麼經驗,就同意了,只是回來跟親友談到,很多人覺得怪
這樣整個變我全責
還是只要對方有受傷就是全責?想請教一下版上大大,感恩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歡妳~)   2019-10-30 22:14:00
被你賺到了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9-10-30 22:33:00
花12萬請律師跟他耗啊 人生就是賭一口氣 不後悔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9-10-30 23:51:00
你有刑事律師費保險嗎真的覺得不合理,你就讓他告,啟動這保險合不合理你自己決定,不合理談不妥就上法院吧至上法院有律師可以幫你辯護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個人)   2019-10-31 02:26:00
調解就是雙方說好就好,他有受傷一定能告你過失傷害,且也成立,但和解金額還是可以主張有單據的費用去計算,不過如果你調解已經簽了,就認了吧,上法院也是不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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