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4&t=5919377&p=266
最近新的進度
樓主表示:
請問你先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Toyota製作不實的車輛檢查報告
怎麼請檢察官偵辦???
現在時機已經成熟才有辦法提告「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這並不是你想要主動出擊就主動出擊的問題
現在Toyota如果不交出暴衝車輛全部的檢查資料
自然會被交通部進行全面性安全性調查
你說和泰汽車及國都汽車敢不交出來嗎???
我有說要用技術人員的臨場反應當成證據嗎?
我跟他見面二次也通過電話
他當場緊不緊張你會比我清楚嗎?
跟Toyota和泰及國都汽車的刑事及民事官司
到官司定讞差不多也要三年的時間
如果消費者要打贏官司才能讓車商負責
那還是通過檸檬車法對於車輛的消費者才有保障
目前的定型化契約對於車商根本沒有造成任何約束力
車商還是只會用手機簡訊回答你的存證信函
車商就是這麼有恃無恐,懶得回你,直接用簡訊打發
所以台灣的車商就是不怕你告
因為就算你花錢花時間也不見得告的贏車商
就算告的贏車商,賠的也是股票投資人的錢
也不是從公司負責人的口袋拿出來
發生暴衝事故發生超過二個月
Toyota從來沒有主動打過一通電話給車主
打電話去客服專線也是想回才回
車主話都還沒說完就掛車主三次電話
這就是Toyota和泰汽車及國都汽車囂張高傲的態度!!!
台灣的汽車消費者到底還要忍受這些奸商到什麼時候???
要忍受到什麼樣的地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