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推文其實我滿擔心一些人的駕駛習慣的
判決書裡面其實講了很多次「視距良好、有照明、無障礙物」
他們的意思應該是開車的駕駛在接近十字路口時
應該可以看見接近中的摩托車騎士
這時候開車駕駛可以有選擇
一個是減速到可以看狀況的程度
一個是和摩托車賭...他也有看到不敢撞上來
這件事故的結果就是兩造都賭輸了
一邊賠上了命...一邊背上官司
我個人經過路口的時候一定都是心裡會設想有人會衝出來啦
但是很多人經過路口的時候反而會加速或不減速??!!
還是希望大家都平安
※ 引述《golover ()》之銘言:
: 罕見!轉彎車未禮讓肇事主因 二審加重改判直行車主坐牢
: 2020-03-20 07:13:11
: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轉彎車未禮讓為肇事主因,直行車主則被加重改判坐牢,案情
: 頗為罕見﹗
: 屏東李姓車主開轎車途經無號誌交岔路口,與欲轉彎而未禮讓的機車相撞,導致騎士夫婦
: 雙雙死亡,經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但高雄高分院認為騎士
: 雖為肇事主因,但李若能減速慢行,可避免憾事發生,改處有期徒刑1年2月,李姓車主心
: 情有如洗三溫暖,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19日晚上,李姓被告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屏東縣萬丹鄉和平西路,
: 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無號誌和平西路與大圳路交岔路口時,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也未
: 依規定減速,並以時速50公里以上之速度超速行駛。
: 此時,被害人李男騎機車載其妻,沿和平西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該交岔路口左轉時,
: 亦疏未注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貿然左轉彎,李姓被告因閃煞不及,小客車左前保險
: 桿撞及李男機車右側,李姓夫婦摔出,經送醫急救,均傷重不治。
: 李姓被告肇事後停留現場,並向到場處理的員警坦承肇事而自首。
: 屏東地院審酌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為肇事次因,及被害人也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 先行的過失等理由,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 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雖然也認同被害人為肇事主因,但被告若
: 能注意車前狀況,減速慢行,亦可避免2條人命發生,並審酌他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
: 判1年2月徒刑。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06312
: 被害人機車為轉彎車,直行車為自用小客車,不過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過速限50,狀況大概
: 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