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警察沒在介入民事糾紛的啦
: 這是管委會的權責
: 管委會不處理 就沒人可處理
管委會也沒用阿,管委會真的要處理,他硬要停,管委會能怎麼辦?
畢竟恐龍法官都判什麼依照附近停車場的行情賠償
幹那台北一個平面車位要兩三百萬,大家都不要買停車位,都去隨便停別人的位置就好。
真的很恐龍法官耶,如果只是照價賠償停車費
那意思就是所有私人停車位都變成公有停車位囉?反正停下去法官還會照行情來算。
幹,真的很扯
那法官你家院子我停兩台卡車進去看你哭不哭死。
還是說闖進你家,然後我照附近旅館的費用付給你?恐龍一定說,不行阿,你這是私闖民
宅阿。幹,那停車位就不是私闖?
都他們的毛。
: 你不爽的話 下次出來選主委啊~
: 不然的話還有最後一招啦~
: 就把車位賣掉
: 整個就不關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