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作者: a650826 (a650826)   2020-06-12 22:09:18
最近朋友遇到的狀況,跟原PO蠻類似的,保險也是富邦。
不同的地方是,對方騎機車從巷子,燈號為閃紅燈,朋友是開車,燈號閃黃燈,朋友右
側面撞擊機車,對方65歲撞到擋風玻璃破裂死亡,朋友車頭受損,人沒有受傷。
目前對方家屬希望朋友主動認錯,對方認定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希望用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認為對方肇責比例較高,除了強制險外,目前只願意多出的金額跟對方有很
大的落差。
現在的求償金額是死亡750萬加上65-80歲的工作損失共2000多萬。簡單說,對方家屬認為死
者為大,無論對錯都要朋友完全擔負責任,調解委員會當然不可能取得共識。
對方輪番出動家屬,到朋友公司施加壓力,也找民意代表來談,但民意代表可能覺得雙
方共識相差甚遠,已經撒手不管。
我是跟朋友說,要他先去申請交通肇責比例,也建議他去先找律師諮詢,想借題請問,
現在這種情況,朋友怎麼處理對他比較好?
手機排版,如有閱讀不便之處請見諒。
※ 引述《nxrandy (nx)》之銘言
: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 各位大大好
: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
,對
: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
出院
: 對方因撞擊擋風玻璃後彈出,肋骨龜裂四根,急診後住院約一個月後出院後療養
: 初判表為對方閃紅燈未停未禮讓我方,為肇事主因,我方未注意車前為次因
: 我方保險(富邦)有第三責任險與超額1000萬保險
: 對方保險只有強制險
: 事發後我方都有去醫院探視,也有撥電話關心對方,直到第一次調解
: 我方財損車輛毀損修理費用30萬,已超過車輛殘值22萬
: 對方財損機車修理費用約2萬
: 我方人傷使用自身醫療險,未跟對方求償
: 對方人傷求償300萬..... 原因是對方年事已高快90歲,車禍後行走不易需請看護照顧

: 對方家人說按照自己家人餘命還可以活六年,
: 每年看護費30萬,六年共計180萬,其他精神賠償+營養品補助等,共計120萬,合計3
00萬
: 因對方單據不足,實際醫療花費不到3萬,醫生診斷書也只有寫建議在家休養3個月,
保險
: 公司只願出20萬還未先計算肇事比例
: 因對方要求落差太大,調解委員說差異太多也不用浪費時間,對方後續考慮提告,第
一次
: 調解失敗
: =================================================================
: 經做過網上功課後想請問各位大大建議
: 1.因我方也有受傷,所以對方提告我方也會提告,我方是否最多只有刑事過失傷害的
罰金
: 產生
: 2.對方提告如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賠償與律師部分是否保險公司會全額處理
: 3.聽說對方家人背後山很大,調解時一直說保險賠以外,我方要加賠多少.... 有保險

: 方應該不用加賠吧
: 4.我方家人一直很擔心,問說要不要請律師,我是說最多刑事要易科罰金五六萬,對
方民
: 事求償部分保險公司會處理,這樣是否正確
: 5.保險公司建議我們提告過失傷害,因為他們的經驗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很難和解,都
要上
: 法院處理,我真的很不想
: 小結
: 想說都保到超額1000萬了,結果遇到獅子大開口要300萬的,對方自己是肇事主因但完

: 沒想要陪我的車損,很不想上法院但感覺好像很難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20-06-12 22:39:00
垃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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