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storfi (gemini)
2020-07-05 23:17:18: 第 102 條
: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 ......
: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
: ^^^^^^^^^^^^^^^^
: 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
: ^^^^^^^^^^^^
: ,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其實這個法規有個盲點,
如果左轉車要左轉的時候,對向同時有直行車和右轉車,那路權應該怎麼辦?
假設我是右轉車,我看到對向有左轉車,
我不知道同向內線那台車是要直走還是左轉,
如果同向內線要直走,此時對向左轉失去路權,所以我可以右轉,
如果同向內線要左轉,此時對向左轉車取得路權,所以我要讓。
也就是我需要先檢查對向有沒有左轉車,再檢查同向內線車的意圖,
我才能知道我有沒有取得右轉的路權,這有一點奇怪。
還是把左轉車的路權放到最後比較正確,
左轉車就是得等到對面所有車都走了,才可以左轉,
就像是日本那樣,我都懷疑是不是當初法規左右照抄所以才變成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