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造成救護車黃姓女駕駛身體挫傷,黃女表示,自養護中心載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
: 能停止)的91歲劉姓老翁至台中榮民總醫院急救,但到路口時與對方發生交通事故。
: 警方表示,雙方駕駛經酒測皆無酒精反應,余女未禮讓救護車,是否違規由警局交通大隊
: 調查釐清,另劉姓老翁到院前死亡,與事故是否有關聯,已報請檢方相驗死者遺體,全案
: 將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好請問一下如果與載著重症病患的救護車發生事故結果病患剛好死亡!那會有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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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蠻有意思的哩~~
救護車上載的91歲老人 已無呼吸心跳
然後你撞上救護車 還算不算過失致死?
這個應該是會算
因為雖然沒有呼吸心跳
之前叫做 DOA (到院前死亡)
但是阿~~ 現在叫做OHCA (到院前呼吸心跳停止)
也就是阿~
還沒被醫師宣告死亡時間之前
這人在法律上都不算是死
既然不是死人 你開車撞到救護車 到最後他死了(本來可能也是會死)
自然就是過失致死罪
只是程度上要看跟家屬多少錢和解...
家屬發大財啦~
下次記得離救護車遠一點
說不定車上的就是OHCA 撞到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