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行車紀錄器如下(請開聲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4AIswwqPkI
(對方行車紀錄器資訊礙於法律問題不公開)
該車禍在4/16 桃園中正東路上過平安路交叉口後發生
對方是影片一開始左方黃色拖板大貨車,
我為鐵灰色小客車,在經過平安路往大園方向時,
被大貨車右前處從左後方撞擊,圖片如下(非第一時間撞擊點)
第一時間撞擊時我在中線道直線,並無變換車道意識,
持續跟隨前方白色貨車前進,對方在內線道右輪壓右線行駛,
小客車被撞擊後推行約3公尺,由後方拍攝可看出明顯煞車痕跡如下圖
順便附上前方照片
側面照片
當下對方貨車司機一直強調我變換車道,但我堅持我是一直直行在中線道,
後來保險公司到場後因為同一間保險公司,且現場保險員判斷後撞前肇責明顯,
現場代為做簡單筆錄並到警局留下行車紀錄器資料後即返回,
回去後因對方貨運公司不滿意保險公司判斷,申請警方初判,
等到七月20幾號左右初判結果出來,
對方貨車 0 肇責
我方小客車 100% ,原因為變換車道且未注意後方來車距離
對於該結果當下真的完全沒辦法接受,打電話去警局,
警方解釋我偏左行駛,大貨車直行,
且完全忽略大貨車壓右線,且未保持前車距離的問題
該路段圖如下
請參考上圖,一開始我行駛在2,對方貨車行駛在3且靠2壓線,過平安路後,
因我跟前方白色貨車,第一反應是走3,
肇事黃色大貨車一開始保持3且過平安路後靠4,且右輪壓3左線,
經現場處理分局警方描述我過平安路應該走在2,
但我當下右邊是有車且很多都是1直行(違規),我變成還要放慢速度切右邊回到2上,
實在覺得該路段標示不清且太奇怪,且被撞車還要負全責實在很多疑問
打電話給初判員警後,警方反應看對方行車紀錄器,我方左偏對方直行,
完全忽略對方壓線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問題,並說該路段有路段差異,
所以對方壓線都是可接受範圍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判決是否正確嗎?
我是否應該繼續申請鑑定? 有可能翻盤嗎?
歡迎各位理性討論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