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wf1588 (s-n-imn)》之銘言:
: 記者 謝宜倫 / 攝影 高志宏 報導
: 2020/07/29 14:22
: https://youtu.be/700ivSRJOPE
: 吃完飯要回家,卻發現車子被擋住出不去!花蓮國興五街的公有停車場,因為沒有人管理,以往大家都是很有默契的,有空位就停,但日前卻有民眾直接擋在停車格前方,害得裡面的車無法出去,即使對方有留了電話,偏偏打了也不接,員警到場也沒轍,因為不是道路無法依法拖吊,民眾如果想反制就是提告「強制罪」。
: http://i.imgur.com/5yNwnrm.jpg
: 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 來到停車場,雖然地面有畫線,但沒位置時,駕駛只要一看到有空位,直接一停。 可是先生,明明不是停車格,這樣停可以嗎?看起來沒有擋住其他車的出入,就沒問題,只是有人卻這樣停,像這樣紅色休旅車,直接擋住左側車的去路。
: http://i.imgur.com/2Hy23aM.jpg
: 圖/TVBS
: 這裡是縣府規劃的公有停車場,因為不是道路,如果亂停也沒有任何的罰則或是違規,即使報警,警察到場就是只能協助聯繫車主來移車。 因為地上的分隔線已經破損比較模糊,才會導致民眾沒位置就隨便停,只是下回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想要反制,就是只能提告強制罪或民事求償。
: 原文出處
: https://reurl.cc/Mvqn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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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使被害人真要提告,強制罪有辦法成立?如[告訴人]當時人不在現場,[被告]把車擋住[告訴人]的車子使之無法駛出,但[告訴人]當時不在現場所以不算構成強制罪,也就是車友常常提到的是強制罪需以[人]為要件,自然無從對[人]施強暴脅迫,這樣強制罪根本無法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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