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nning9977 (LL66pu!uunr)》之銘言:
: 原文吃光
: 早上6點才po文講違規停車
: 第1點提到民代會去找高官,晚上就一篇新聞
: 出來,而且前''警大''教授去罵交通部,你沒看
: 錯警察出來打警察,未來交通會有方法改善?
: 你說該怎麼辦?
從一直以來交通部的心態就是禁禁禁禁禁禁罰罰罰罰罰罰
都不知道幾年遺毒了。
只會用禁和罰來表示自己盡了責任,都是刁民的問題,
那就是要面對科技進步、檢舉能量變強後帶來的後果。
真的要解決不滿是要從根本去改變基礎道路設計啦...
這樣才是長久之法。
例如要開放路肩,又想限速又要只允許下交流道使用,
這想都知道很難,罰也解決不了問題,又很難抓。
那不如都不要搞那個複雜,把開放時機弄更審慎點就好...
ex. 塞車車速 < 30kph,就動態電子標誌告知開放,開放了就是當一般車道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