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下目前進度。
朋友去申請了交通鑑定,鑑定的結果為對方主因,朋友為次因。
對方家屬認為交通鑑定結果不公,對方律師主張朋友有超速,因此申請覆議。
調解委員會委員直接告知金額從2000多萬不可能,目前降至原先主張的死亡750萬。
仍請其它的民意代表協調多次,但仍和保險公司能接受的範圍有差距。
目前對方強調不和解,即便是保額足夠,除去保險公司願意出的部分,其餘部分也
是無法負擔。
這件事情也讓我們明白,很多想不到的部分,例如保險的理賠方式。
希望大家行車順利、平安回家最好。
※ 引述《a650826 (藍)》之銘言
: 最近朋友遇到的狀況,跟原PO蠻類似的,保險也是富邦。
: 不同的地方是,對方騎機車從巷子,燈號為閃紅燈,朋友是開車,燈號閃黃燈,朋友
右
: 側面撞擊機車,對方65歲撞到擋風玻璃破裂死亡,朋友車頭受損,人沒有受傷。
: 目前對方家屬希望朋友主動認錯,對方認定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希望用保險理
賠
: ,保險公司認為對方肇責比例較高,除了強制險外,目前只願意多出的金額跟對方有
很
: 大的落差。
: 現在的求償金額是死亡750萬加上65-80歲的工作損失共2000多萬。簡單說,對方家屬
認為死
: 者為大,無論對錯都要朋友完全擔負責任,調解委員會當然不可能取得共識。
: 對方輪番出動家屬,到朋友公司施加壓力,也找民意代表來談,但民意代表可能覺得
雙
: 方共識相差甚遠,已經撒手不管。
: 我是跟朋友說,要他先去申請交通肇責比例,也建議他去先找律師諮詢,想借題請問
,
: 現在這種情況,朋友怎麼處理對他比較好?
: 手機排版,如有閱讀不便之處請見諒。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8.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96619080.A.41B.html
※ 編輯: a650826 (59.120.198.244 臺灣), 08/05/2020 17: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