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是,閃黃燈撞死閃紅燈的
有沒有人想過要怎麼樣駕駛還有怎麼樣的證據能拼無責任呢?看這個案例真的是勞神傷財
耶
在保險保好保滿的前提下,利用行車記錄器記錄速度行經路口不超速,並證明有減速然後
證明反應時間太短且有立即反應的狀況下能不能拚無責任呢?
因爲世事難料
我在台灣時開車時雖然可能被按喇叭但閃紅燈也會完全停止,但是這樣出事真的能無責任
嗎?
到底需要養成怎麼樣駕駛習慣才能確保無責機率最大化,有沒有專家能解答一下
※ 引述《a02041678 (乎利亞)》之銘言:
: 我家的案例算比較極端吧
: 去年老婆的姊姊小孩出生
: 我岳母就去醫院看
: 騎在台中綠園道
: 那路段沒紅綠燈然後巷子又多...
: 岳母騎在主幹道
: 一位快一百歲的老先生
: 騎著野狼從巷子出來
: 直接把我岳母機車撞倒
: 岳母:腳骨折
: 老先生:年紀太大無法開刀 遠在美國兒女全部回來送老先生最後一程
: 沒有監視器沒有目擊證人
: 對方也沒提告那些
: 岳父跟對方兒女聊個天這樣
: 保險賠一賠
: 和解簽一簽
: 恩.... 就這樣
: 當時很怕會跟板上說的劇本一樣
: 告到脫褲 傷身傷財
: 沒想到在一兩個月內就搞定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