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shke (kishke)》之銘言:
: 最近有問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代步車,
: 金額大約53萬,車子的貸款也剩餘50萬左右,
: 賣家礙於金流,錢一定要由我先給,他才有辦法清償,銀行向他回覆清償到拿到註銷證
明
: 約兩個工作天(他當初是用福斯貸)
: 他的建議是:
: 假定車況沒問題,我先付錢給他再把證件交給他,他也把車先交給我,他再去清償註銷
,
之前我有買過類似還在貸款的
不過是一起去銀行還款清償
然後就去監理站註銷過戶
沒有等兩天喔!
當天就都搞定了~
然後要先寫買賣合約書
金額及標的寫妥雙方用印
你的狀況
如果車主拿了你的錢沒清償
銀行還是能拖車
變成類似權利車的概念
不可不慎
如果車子很喜歡非買不可
車價多加一點給他
請他先去信貸還車款也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