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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國內貨車分類法規於數十年前制定,區分總重 3.5 噸以下為小貨車, 3.5 噸以上為大貨車
,然而這項制定與車輛實際總重不符的問題已存在多年,壓縮可載貨的重量,使得業者或駕
駛冒險超載上路。因此近年來政府與車廠持續積極溝通,交通部已於去年 10 月 1 日修正
發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4 條及第 79 條後,開放總重 3.5噸的貨車在取得車輛安全審驗
合格報告後,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提昇總重為 5 噸。
在完成 3.5 噸貨車載重變更之後,貨車的定義也於今年正式修正,交通部於 9/4 公布最新
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按此參閱),大貨車與小貨車同樣以 3,500 公斤為基準,總重超過
3,500 公斤且車長超過 6 公尺之貨車為大貨車,總重量在 3,500 公斤以下且車長小於 6
米之貨車為小貨車。
在檢驗與申請牌照方面,駕駛人符合新制小貨車定義的駕照可以直接繼續使用(新登檢領照
總重量逾 3,500 公斤至 5,000 公斤且全長 6 公尺以下為小貨車),另外在大貨車部分,車
身左右兩側防止捲入裝置、後方安全防護裝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都成為申請牌照檢驗與
定期檢驗的項目。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新制小貨車全寬仍不得超過 2,500mm,也就是說即使
重量符合 5,000kg 含貨以下,但車長超過 6,000mm、寬度超過 2,500mm 者,依照新制規範
屬仍屬於大貨車,也代表著駕照、行駛路權必須依照大貨車規範辦理。
在貨車定義完成修正之後,相信對於車廠、業者以及主管機關來說都是朝向更健全的方向發
展。至於市場新車方面,和泰已經導入符合歐六排放標準的 Hino 300 新車,取代過去的五
期 Hino 300,改以總重 5 噸的方式因應。在其他品牌方面,Fuso 也推出了 FUSO PRO 5
的 5 噸新車,持續供應產業所需車輛。
心得/說明:
以前大小貨車的區分是用總重3.5公噸為分界,3.5噸以下為小貨車,超過3.5噸為大貨車
現在新的分類新增了「總重3.5~5噸級距」: 車長6m以內為小貨車,超過6m為大貨車
不過新聞內文有一個地方寫錯,那就是不論小貨車還是大貨車,車寬都不能超過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