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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現在只能打官司救我的車!」台中市楊姓女子眼睜睜看著自家車庫出入口被築鐵架圍籬
,休旅車困在車庫內2個月動彈不得,卻求助無門,她表示,24年前賣房子給她的林姓地
主以「使用者付費」為由,要求她分攤、買下車道土地費用200萬,她拒絕即遭圍籬封道
,日前市府終於認定圍籬是違建,貼公告要求違規者自行拆除,但隔天即被撕毀,楊女痛
批:「實在太可惡!」
至於雇工築圍籬的林姓地主,於9月2日出國,無法聯繫上。楊女已向台中地院提出排除侵
害民事訴訟。
律師游琦俊表示,住戶向地主購買該住屋,讓住屋有「出入通道」可供通行應是雙方購屋
契約中出賣人應負的附隨義務,住戶應可請求地主履行上開附隨義務,除非雙方於買賣時
曾另作約定;倘使地主片面以強制力,例如築牆等妨害自由通行,則可能涉嫌強制罪。建
議經由聲請調解,或提起請求排除侵害或請求容忍通行等訴訟,以釐清雙方爭議及保障權
利。
楊女指出,24年前透過親友介紹,以760萬元購買位在大里區泉水巷內一處獨立社區的透
天厝,該社區僅有10戶,其中5戶有共用的對外車道及人行通道,當年是林姓地主自地自
建,林姓地主自住1戶,隔著通道就是楊女的房子。
今年6月,林姓地主突然表示,5戶共用的車道是他的私人土地,原本要求市府徵收,但因
屬於4米寬以下的人行步道,市府不徵收,他繳稅卻是大家共享,他認為不公平,要求大
家出錢買下土地,共用車道部分近40坪,以一坪25萬元計,5戶均攤、一戶8坪,一戶要出
200萬元,其他3戶最後都給林姓地主200萬元,唯獨楊女拒絕。
楊女認為地主此舉不合理,她說:「我的車庫、大門設計、交屋時,都是面對車道通路,
如果當初你說我的房子出門沒有路,我還買來幹嘛?哪有買房子不包括出路的?」楊女表
示,921地震時因面對馬路的牆壁受損,她順勢拆牆改成大門,唯獨車庫仍須從社區通道
出入。
楊女拒絕林姓地主要求後,地主竟於7月27日雇工,沿著楊女車庫前的通道,架設起約2公
尺長的鐵板圍籬,表示「使用者付費」,並告訴楊女,他在自己的土地上架設物品不違法
。楊女雖憤怒,但除了現場錄影存證,別無他法。
結果楊女的車子從此無法駛出車庫,楊女於7月30日打電話到台中市府1999話務中心反應
;大里區公所農建課回覆她,已函請上級機關市府都發局、建設局協助處理;市府都發局
於8月14日回覆,是否涉及違章建築、占用都市計畫道與人行通道等部分,轉請主管機關
建設局辦理。
經建設局派員到場勘驗後,於8月21日回覆,「經查圍籬位於未開闢計畫道路之私人土地
,現況不屬於道路,但是否為違規設置,將查明續辦。」從此沒有下文,楊女無計可施,
除了提告民事排除侵害外,也向《蘋果新聞網》投訴。
《蘋果》詢問都發局人員,市府人員表示「這涵蓋範圍很廣,需要知會其他單位,不便多
言」;建設局稱,「看起來是私人道路,不是我們管」、「有做成紀錄,已向上級呈報。
」
直到9月15日,都發局認定該鐵架烤漆板為違章建築,並於17日到現場貼示公告,要求違
規人須於9月30日前拆除,逾期未拆除,將依法執行拆除。但18日中午,楊女發現張貼在
鐵板上的公告被撕毀,只留下殘留的白膠水,楊小姐說:「實在太可惡!」她表示,地主
不講道理,她一定堅持到底討公道。(鄧玉瑩/台中報導)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說實在話
"都發局認定"私有土地上的鐵架是違章建築
這個認定
地主如果上法院上訴 都還有得搞
搞個3-5年也不意外
到最後 法院怎麼判也都很難說...
是說圍鐵架之前
怎麼不先把車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