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協尋
在9/17下午2:30於六十石山產業道路
5公里處陡坡迴轉處
下坡車(對方)未禮讓上坡車(朋友)快速衝下
導致朋友只能向右閃避,造成右前保桿擦撞山壁
無人受傷,對方無損但未詢問變直接離開
他沒行車紀錄器(租用車),當下腦袋空白沒問後方車有無錄像
雖然有車保險不需理賠,卻耗時許久處理此事
請車板板友幫幫忙詢問!
>>也有興趣知道:
關於此種為閃避對方而自撞,對方需不需要負責
警察是說要測距離看哪方占據對方車道較多
(該路段全部無標線,警察只能量距離)
但是無行車紀錄器應該都是空談,對方也離開了...
先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