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變換車道、轉彎時方向燈使用問題

作者: a3939761 (KaoRui)   2020-10-25 11:53:48
各位車版的大大好,這是今年七月的新聞
#1V7Yt1P4 (car)
基本上內容就是:
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所以被連續檢舉。特針對上文案例,實屬死有餘辜,因
為就是一直變車道又沒有按照規定使用方向燈。
在此,各位要知道,本文並非要護航:
1. 方向桿亂撥、撥太輕。
2. 一般情況下方向燈沒打完整。
3. 未提前,即秒打秒切(轉)
以上被檢舉,通通死有餘辜。
這個新聞引出了一個問題,但在這之後似乎也沒看到人特別討論,就是:
方向燈打好打滿的必要性?
在此應該要有打好打滿實際意義的共同想法:(也就是法規說的)
就是要在轉彎(變換車道)完全完成後方得關閉方向燈,反之就是違規。
但是吾人認為下列的問題就似乎有些疑慮:
(特別是轉彎部分,特別容易產生此情境)
各位應該亦有不少類似的經驗,在轉彎時可能前方臨時有些狀況(前車煞停、有行人、
入彎較困難 etc.),而有方向盤往回拉導致方向燈滅掉。
此例,按照最佳習慣,確實該補打方向燈無誤。但是問題即出在此,已知該駕駛確定要
轉彎,而且在遇到狀況前完全有依照規定使用方向燈,但是在遇到狀況導致方向燈滅掉
之後,未補打方向燈。
以上,各位車版的大大認為這是否該罰(應檢舉)?
因為吾人認為:沒錯,最好是要在遇到這些狀況之後補打方向燈。可是在上文前提的情
況下,方向燈未補打的安全疑慮何在?
然而今天駕駛行為一切安全且標準
(即無上文提及死有餘辜的水準)
惟遇到上述情況而補打方向燈這件沒做好,那這樣又會有什麼安全疑慮?這樣被檢舉違
規是否較為無奈?
這樣的特殊情況,其實在用路情境上也不算罕見,如果因此被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是否有這麼一點的無奈?
這個問題實屬讓我思考許久,希望各位可以一起共同討論切磋,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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