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規:應注意,未注意的解釋

作者: thrombocyte (血栓細胞)   2020-11-11 21:10:43
我看到有人在講要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才支持上去 然後要去撞死人
那麼 車禍的時候 如果有死人 你要不要直接吃過失致死?
甲賽啦 這一條的全名叫做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https://imgur.com/VZ0BaFf
你各位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做能注意?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27000451-260106?chdtv
我很懶直接貼這個案例好了
你覺得開車的有肇責嗎?腦袋稍微正常一點的應該要覺得沒有吧?
那回到有人提過的 重機自摔噴到你前面
如果根本不是可以反應的距離 哪個條子會要你背肇責?
https://www.facebook.com/rso3naPhotography/posts/1782653465360153/
這篇講的滿清楚的 問題根本不是應注意未注意三小的
別人用你根本無法反應無法注意的速度從你的死角過來
換成車神都反應不過來的
我是不覺得條子有那麼蠢啦
雖然近年他們的所作所為有越來越智障的趨勢 顆顆
作者: caseytino526 (Casey)   2020-11-11 23:15:00
華國政府真的洗得很成功,成功營造四輪就是愛家守法好形象,因為汽車實用所以可以路權全開,二輪?不就是沒錢窮酸低端人口代步嗎?什麼?重機?那是飆仔才會買的,跨上去一定都是出去輸贏啦!每每看到這種回文真的悲哀,爭端不都人的問題嗎?講的好像車子是魔戒一樣,坐上去就被洗腦,騎重車就一定要騎快?那騎美式的你怎麼不叫他山路輸贏啊!開車都守規矩?那一堆開快「不慎」擦撞、酒駕、「過彎失控」怎麼沒看到出來譴責、底下留言?真的只剩一張嘴欸,沒什麼建設性就算了,還是臭嘴,駕駛人素質差沒關係,別出來殘害無辜R
作者: Rilakkuma777 (拉拉熊愛吃肉)   2020-11-12 00:04:00
好啦..其實林北覺得最智障的是說..不飆買重機幹嘛...幹拎老師勒..那你不飆四輪買1.0以上幹嘛? 全部買swift跟小肥就好啦..你管人家要使用什麼交通工具哦..今天林北爽用十輪拖上下班通勤也是老子的事還要經過你同意?然後重機通勤的真的是一堆..說錯話還是無知承認就好不要凹..高架快速一堆黃羊是幽靈騎士就對了?他們都要飆不是通勤?真的要飆買個300羊是要飆啥小?見識也太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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