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追撞求償的心態

作者: vitalarch (阿客)   2020-12-11 21:43:55
嗨嗨大家安安,小弟我又來分享一下保險實務(民事)的經驗了。
三年車險理賠實務經驗。
一般來說,遇到車禍(單純財損案件),民眾會請求而保險公司不願意賠的,基本就是兩
大項。
1.租車(代車)費用。
2.汽車價值減損。
那這兩項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嗎?(此處合理就是法院會不會判賠的意思)
(1)在租車代車費用上,法院實務基本只要你能提出。
A.租車費用憑證。
B.你有租車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關於A的部分比較簡單,法律本來就是有憑有據的,要求這個也很正常。
B的部分就比較麻煩了,基本你必須舉證你有使用汽車的必要性,比如營業工作、業務
屬性工作、或是證明使用汽車上下班有其不可取代性。
(2)在價值減損的部分,說簡單也很簡單,說困難也很困難。就是請專業合法的結構幫
您的愛車做價值減損的鑑定,基本只要內容符合常態,又有佐證文件,證明難度不大。但
可能就是要花一筆費用了。
竟然上面兩項我說都是合法請求,那為什麼保險公司基本很少賠呢?
因為我們處理案件有一個默契,考量到台灣風土民情與實際生活狀況,我們很少去提「
零件折舊」,我相信任何車友自己車子無緣無故被撞,被賠錢還有提折舊。然後不能接受
上調解會,不管是保戶方還是對肇方都不太能苟同。
於是,我們就習慣,我不折你的舊,你也別跟我要一些有的沒有的項目。
那折舊真的合法嗎?
當然,民事上汽車折舊是沒有任何爭議的,那怎麽折呢?
根據法院公布的折舊表,一年折舊千分之三六九,也就是36.9%,那又根據耐用年限五年
規定,超過五年一律用10%計算。
例:七年的汽車,發生車禍造成維修。
零件20萬
工資2萬
烤漆4萬
依照折舊算法就是賠償
2萬+2萬+4萬=8萬
但原廠還是會跟你收26萬
其中優劣各位就斟酌囉!
感謝閱讀。
作者: chao19910424 (偉)   2020-12-12 23:40:00
聽到要恢復原狀直接丟旁邊等你告了潮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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