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hane (蕃茄)》之銘言:
: 大家好,不好意思有件事情請教大家,朋友開他的車載我們出去遊玩,回程時因朋友勞累換我開,不慎在高速公路上沒保持好安全距離,前面路段回堵而撞
: 上前面的車。
: 百分百應該是我的錯,現在面臨了賠償朋友的問題,幸好朋友有保險,維修費15萬全給付,朋友諮詢過他的汽車業務,業務建議賠償今年的保險費約3萬多(應該是乙式然後出險後增加的保費),而朋友的妹妹建議應該15萬都由我給付,朋友是覺得賠償今年保險費及事故後造成的折價(他去問中古車行評估出來的,車子是三年車,朋友打算五年後賣掉換車),大概是3萬加5萬差價等於8萬,我是打算賠償出險後造成的隔年保險差額1萬多+3萬事故車折價差等於4
: 萬多,不知道大家覺得合不合理…,先謝謝各位了??
我是你的話我寧可多賠不要少賠
既然是朋友,以後還要繼續吧
少賠一千塊跟少賠一萬塊的結果是一樣的
都會心裡有疙瘩,有不爽
然後朋友做不成
有歷練的人一定是多賠
一來日後好相見
二來你朋友會覺得你這個人夠意思,值得
跟一些斤斤計較的鳥人不一樣
心裡覺得欠你一份
將來有好事先跟你說
對你的風評也有助益
且撞壞車這件事的影響還讓朋友有好幾天沒車用
跟還要做筆錄、跟保險公司談、跟修車單位談的
還有一堆有的沒的事要處理
本來正常的車變成有記錄的事故車
車價是硬生生地跌掉好幾萬
況且把別人小老婆撞壞了
確實不是賠償看得見的損傷就沒事的
因此多賠不只合理也合情
總之歷練多的人一定是選對自己整體來說最好的方向
只在意眼前利益的人就會一塊錢一塊錢在那裡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