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22702001 (ran)》之銘言:
: 在今年五月的時候被對方追撞,近期初判結果出來了,我方無發現肇事因素。
: 回原廠維修114019元,因為我有保乙式這一筆不用我出,但因為我的車是今年2月份領牌
: 的新車,所以想求償車價損失,在拜讀了O大的文章之後,心中有一個疑問,在和解或調
: 解的時候向對方求償,一定要提供鑑價報告嗎?
: 詢問台南汽車修理工會要車價2%作為鑑價金額;汽車鑑價工會則是3000元,這兩個報告在
: 判決書上都有法官採納過,那是否我去汽車鑑價工會鑑價就好了?
: 最後想說對方是大學生要個五萬的車價損失就算了(沒鑑定報告)這樣會不會漫天喊價?
: 請有經驗的大大是否可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這筆錢很難要到啦~
現在保險公司主要就是用 折舊 = 車價減損
不跟你扣折舊的零件錢
你也不要來討這車價減損的錢
如果你硬要的話
可以啊~ 就大家來算清楚
工資.烤漆.板金沒折舊
但其他零件會折舊
零件折舊率 每年0.369
你修11萬 如果工資2萬 零件9萬
零件部分 1年折舊3萬 2年折舊6萬...
除非你是0-2年內的新車啦~ 折舊低
不然弄到最後
反而賠得更少的情況也是有可能...
如果對方有出險的話(第三人任意險 財損)
你從頭到尾面對的都是保險公司
說實在話
保險公司人員跑法院跟走廚房一樣
你有時間跟保險公司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