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use (00)》之銘言:
: 在疫情3級警戒期間,如果逾期驗車已經繳納900元的罰款,近期內將會接到退款通知單,
: 這是公路總局全國性的規定。
: 交通局表示,公路總局在6月2日宣布,在3級警戒期間,為了防疫減少人流,車輛到期應
: 該檢驗、都可以延期到3級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也就是在5月19日到7月26日之間驗車期限
: 到期者,都可以延到8月26日,不算逾期。
: 心得:驗車截止日7月27日不能延,今天被開立罰單,7月28日後截止的人注意一下要快去
: 驗了。
: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申訴。
根據公路總局的公告 https://reurl.cc/zekLvp
摘錄重點: 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三級警戒期間
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所謂的「最後應到檢期限」就是行照上面寫的【「指定檢驗日」+ 1個月】
舉例1: 行照上寫:110/6/26,表示最後期限就是7/26,7/26剛好是三級警戒的最後1天,
所以可以延到8/26。
舉例2: 行照上寫:110/6/27,表示最後期限就是7/27,7/27剛好是二級警戒的第1天,
不是三級警戒了,所以不能延期,一樣維持7/27。
所以,差1天就等於差1個月了,算你運氣不好,這申訴應該也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