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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張小姐,60多萬新車買了20天,業務說手售後服務,幫她開回車廠檢查,結果一路
開快車過車廠不入,直接要開去洽公,在路口追撞前車,賀成交20天,新車毀損進場,後
續賠償處理,還談不攏。
追撞前面停車的是張小姐剛買的新車,但是開車的人不是她,是車廠業務,銀色轎車引擎
蓋撞凹、水箱保險桿也毀損,這是新車剛買20天,車主好心疼。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業
務說要幫她開回車廠,但是明明已經到車廠了,他過門不入,而且一路開快車,不斷超車
,8分鐘之後追撞路口停車。 車主張小姐:「發生車禍的當下並沒有告訴我,我要打電話
詢問保養的進度,他才跟我說車子撞到了。」 7月4日交車新車價60餘萬,7月23日業務開
車追撞。
車主張小姐:「我就是當下希望新車換新車嘛,然後他跟我說叫我折舊。」 張小姐說肇
事責任不在她,而且業務開車沒有直接回車廠,開他的車去洽公,她希望換一輛新車,
但因為車子已經開20天,車廠要算折舊,雙方還要協調。 車廠郭先生:「在公司原廠把
它修到完整,再貼一些錢彌補,如果張小姐一定要,要求換一台新車,需要真的再補貼
,我們折舊。」
消保官說新車上路損傷,不是車輛瑕疵,除非車廠同意,無法要求換一輛新車。不過車
主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或維修賠償。 雲林縣政府消保官張嘉麟:「外力介入造成車子毀
損,要回歸到民法侵權行為回覆原狀,就是把它修到好。」 至於肇事損壞責任,應該由
業務出來面對,公司也有連帶責任,業務和車廠,都是車主求償的對象。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我還以為只有修車廠的才會開客人的車去兜風.原廠也這樣搞.笑死.
貼心服務變噁心服務.神車撞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