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cebookig (魯蛇臉書)》之銘言:
: 今天是中秋連假,
: 這裡是新北林口【三井Outlet威秀影城】外面的停車場,
: 想當然爾停車位一位難求,大家都繞了好幾圈才勉強找到,
: 全台灣就你小客車6067-W6最聰明,知道要停在影城出入口,
: 整條通道就你一台車停在車道上,
: 沒打方向燈、沒打雙黃燈、駕駛座沒有人!
: https://i.imgur.com/bqeBtL0.jpg
: https://i.imgur.com/Vp0hbDE.jpg
: https://i.imgur.com/OeIua7F.jpg
: https://i.imgur.com/b91qt2m.jpg
: 優質、優秀、優良,全台灣就你最聰明!讚
我上次看到最好笑的推文是
狗屎抹在手把上,旁邊放一桶尿
給你參考
個人不推三秒膠
千萬不要滴在車門感應上
千萬不要滴在輪框氣嘴
千萬不要滴在雨刷孔
千萬不要滴在雨刷上
千萬不要滴在加油孔蓋
千萬不要滴在倒車鏡頭上
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個人強烈不推薦
應該讓違規車輛的車主,在車輛受毀損時無權求償,違停被經過人車刮到,你家的事,後視鏡被尻掉,你家的事。
一樣東西出現它不該出現的地方,後果自負。台灣人缺乏這種觀念,這種觀念和住家的堡壘原則其實很像,侵入的賊不該出現在那裡,就算被打成重傷也不能告屋主,打死也只能意外身亡偵結不起訴,同理,給人添麻煩之人,也應當喪失某些在不困擾他人的前提下,擁有的一些保障。由於缺乏前述觀念,才會有「我小孩很乖只是被帶壞」的荒謬言論,不願為自身行為負責,也延伸到兩段式左轉和內線禁行機車的普及上,左轉車靠左和變換車道須打燈的常識,因自己違反遭撞,還能用「應注意而未注意」敲詐一筆,正確觀念是要為自己違規行為負責,而不是政府制訂奇怪規定限縮機車在平面道路的路權。最近中秋節烤肉議題也是,不怕被傳染武肺,想烤自己烤,成年人自己決定,卻還要各縣市政府出面表態,說到底就是沒有擔當,缺乏責任感的巨嬰。
作者:
orange7986 (AnnoyingOrange)
2021-09-20 01:10:00推T大
照樓上T大的邏輯,違停放火把車燒了也是剛好而已,反正只要對方先違規,後來自己做的事不管合理不合理都不用在意了,反正對方先犯錯嘛。這種這麼落後法治觀念也能有人推,也難怪台灣人民的法治觀念這麼差,其實素質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1-09-20 01:21:00
有人打一長串 卻漏掉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1-09-20 01:22:00
真是多說多錯啊
作者:
Vram (Gin)
2021-09-20 01:28:00有錯至少要覺得理虧,摸摸鼻子吞了吧,台灣人就是違規最大聲原來美國法治落後,學到了
作者:
Tieylea (A.T.C.G)
2021-09-20 01:32:00拜託一下 堡壘原則不是拿來這樣擴張解釋的 堡壘原則在
作者:
Tieylea (A.T.C.G)
2021-09-20 01:33:00美國法院一樣會因為各州立法及個案認定有很不同的結果堡壘原則就算是在美國法院一樣會因為個案受到嚴格檢視絕對不是什麼人家衝進你家就可以一槍把它放倒
作者:
berryc (so)
2021-09-20 02:08:00算了吧..之前不是有個家裡鐵門打開被外車開進來當停車場停的...屋主把鐵門拉下來還會違法咧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21-09-20 02:20:00堡壘原則主要是因為美國槍枝合法,歹徒有槍屋主也有槍,美國郊區又一堆木製平房,踹兩腳就能破門行搶,子彈不長眼動輒就出人命,所以才衍生這種屋主殺人有可能無罪的條例,而在槍枝取得困難的國家,你用拳頭或是冷兵器攻擊入侵者致死,那鐵定要吃官司的,國情不同、居住環境也不同,就別再妄想法律應該一樣,不如你乾脆考慮移民美國好了
作者:
abingo (bin)
2021-09-20 03:56:00違停不對,被搞剛好而已啦
作者:
z860314 (z860314)
2021-09-20 04:42:00違停也能護航欸 台灣人真可悲
某t這樣也有人推?台灣活活就有一個屋主被判有罪的案例
作者:
eyb602 (幻忽飄隱)
2021-09-20 06:13:00因為現在的法律就是對違停仔太爽了啊 連道德都懲罰不了違停仔 正常守法的人還能做什麼?
作者: nickioi (nickioi) 2021-09-20 06:47:00
事實証明,就算他這樣停,一樣拿他沒法度
作者: spreadglobe 2021-09-20 07:31:00
台灣的交通已經沒救,看過不少不是8+9,但外表年紀落在22-40歲騎摩托車跟開汽車,一樣違規,交通警察如果還是得過且過,就只能這樣吧,台灣都有同樣違規不二罰的鳥規定了
作者:
fujioqq (土地公爺爺救我)
2021-09-20 07:59:00堡壘法刑事上或許沒罪 民事上要賠一大筆錢欸
作者:
jasn4560 (jasn4560)
2021-09-20 08:23:00欸欸 這種停車場出入口一定都會有監視器 想報復也不要這麼傻老車殘值不高 但修起來可是貴鬆鬆
作者:
limulus (哈庫那馬他他)
2021-09-20 08:26:00推Tah大,就算車停好都有可能發生意外(機率較低),更何況違停(機率較高,否則大家都隨便亂停,反正只要車子開的過去就好啦),我們出門本該預防/降低各種意外的發生(以免gg回不了家),但就是有人想賭一把(不會啦我的運氣不會那麼差),而且在台灣還越來越多,這代表法治素養教育不足
作者:
Tieylea (A.T.C.G)
2021-09-20 08:54:00樓上 故意過失行為民刑法本來就有規範當事人責任 違停導致生命財產損害本來就會對應相當的民刑事責任 拿保障私人領域的堡壘原則來講公共領域才真的是馮京馬良打在一起
是台灣有受傷就先贏一半人死為大的奇怪觀念,自己違規出事,還因為有受傷所以違規的處罰可以往後放喔,明明是自找的,應該是誰錯誰賠,不是沒受傷的賠受傷的道義賠償被拿上來法律層面一起討論就很弔詭
作者:
Tieylea (A.T.C.G)
2021-09-20 08:56:00就算是堡壘原則 你屋主第一槍打在嫌疑人胸部以上範圍 你屋主最好趕快去找個夠強的律師....堡壘原則沒有那麼偉大 就是比較寬鬆的正當防衛原則而已
打一大串看起來很有道理但就是個法盲 重點是還有人推 笑死人
作者: hanabidsca (哈納比surface) 2021-09-20 09:12:00
方便給個懶人包嗎?
有人說明正確的法律觀念,然後被說護航????在台灣有小偷入侵家門 你打死小偷 很大機率會出事
作者:
kikooo (大潘)
2021-09-20 09:18:00三秒膠滴氣嘴等到發現都不知道已經過多久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21-09-20 09:20:00照某人的邏輯,我看到任何違停的車,我就故意撞下去都沒事甚至看到任何違規行駛的車,我就故意撞下去,看到行人違規任意穿越馬路,我就故意撞死他...這些我都沒事,反而是被撞死的人的家屬或被撞爛的車的車主要賠我。這種邏輯...這樣我每天隨便開車在外面都可以賺錢,都不用工作了,看到違規就撞,穩賺不賠
作者:
geniusw (silence)
2021-09-20 09:27:00打死小偷那個 就那位退休警察(軍人?)吧!被罰了好多錢
作者: TFRealMans (掏糞男子漢) 2021-09-20 09:41:00
小偷被打死剛好而已
作者:
nwkasim (卡西姆)
2021-09-20 09:53:00千萬不要在前擋風玻璃下的冷氣進氣口打破雞蛋,不然整台車都臭掉要花好幾萬修理
違停是法治觀念低落的表現,理直氣壯的認為私刑合理也一樣是法治觀念低落的表現,其實都一樣是藐視法律規定,五十步笑百步誰比較爛還真不好說。台灣與交通相關的公部門通通都是垃圾,人民又普遍都是這種素質,看來台灣交通要進步還有得等了
作者: tabrisPTT 2021-09-20 10:34:00
三寶沒藥醫
作者:
HeeYoun (Heeyoun Ahn)
2021-09-20 10:41:00傻眼,他明明就是在講人不應該只靠法律去約束人的不道德行為,也有說法律不應該是保護這種人,是哪裡法治觀念差?這種人不就是仗著有法律保護自己所以才把違規當飯吃嗎
作者:
aahhaa (.)
2021-09-20 10:43:00某t鬼扯那什麼碗糕東西落落長,居然還有人推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21-09-20 10:55:00快來台南 把違停的都砸了
出遊別弄身上一身腥 有時間就檢舉 沒時間別硬碰三寶
作者: awazikat 2021-09-20 11:28:00
他也沒擋到誰的車,該付的停車費也沒少付,那麼激動幹嘛?他進來消費沒位子停其實算是店家的問題,人家也有付費啊,隨然投機取巧只要沒影響到別人我覺得還好
作者:
machiner (Qaz專貼優質文)
2021-09-20 11:33:00台灣就沒有這些條款啊 講那麼多
作者: awazikat 2021-09-20 11:33:00
且這停車場是私人土地不是道路不適用道路法規沒有違停的問題,有些地方或是飯店還也專人指揮去停在沒格的地方,為了能多停幾部車
作者:
ccchenny (Olaffffffffffffffffffff)
2021-09-20 12:15:00某T真的不行
作者:
LexusNo1 (LexusNo1)
2021-09-20 12:18:00腦袋裝什麼才會認同某t,野蠻人思維...
作者:
gp125 (Atsushi)
2021-09-20 12:39:00某a的言論我真的開眼界,難怪一堆違停垃圾你這種人真的別出門啦
作者: OOOrtiz (老爹) 2021-09-20 13:34:00
可以請賣場處理...po問公審爽嗎?一堆偽善仔...
英美法跟大陸法完全是不同精神。tah這樣搞一定違反比例原則跟防衛過當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21-09-20 14:09:00彎彎開車就這個鳥樣子了 要談法治太困難
作者:
JOHNJJ (囧ä¸ä¸)
2021-09-20 14:13:00無限上綱上堡壘原則啊,法是有多盲?
作者: MansonShih (第一桶金) 2021-09-20 14:21:00
某T真的蠻好笑的,也釣出一堆一樣的..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21-09-20 14:46:00沒錯 台灣就需要私刑啦 違規的出事沒人權
作者:
aoc7175 (機機)
2021-09-20 14:53:00大家多讀點書吧 ㄧ堆韭菜裝b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1-09-20 15:07:00一邊反對Ta ??????Ta講的東西跟本版原PO差別不大,怎麼會有人一邊支持原PO一邊反對Ta ??????
作者:
ahyang 2021-09-20 16:27:00七成跟本不配上路的人可以爽爽駕車,你跟我講法治
作者:
berryc (so)
2021-09-20 16:50:00某a的言論可成立的條件是, 你進來沒位子而且不付錢出不去那你要隨便停你還有點道理. 哪個百貨賣場你進來繞了5分鐘找不到位子要出去敢收你錢的? 報出來讓大家聞香而且私人土地就算不適用道路法規, 還是有其他規定可開罰吧百貨商場的殘障/婦幼 車位佔用不是也有罰責嗎?結果停在車格外就不能罰? 這也太好笑
T大講得不就是考古烏托邦的梗?呵呵完美社會始終只是幻想,古今中外自古皆然再講下去就要進到馬克思主義啦
作者: olikm (T哥) 2021-09-20 17:31:00
笑死,有付錢就能停那又何必劃格子
既然現制無能改善用路環境,無能確保良民不受侵害,就需要改變,改變需要修法,而非抓著既有法律指人法盲,只是逃避法律需要因地制宜,與時俱進的事實,只有部分法律人能藉此滿足自身優越感罷了,作為比道德更基本的社會規範,也該隨時確保它有效。多年前失智老婦在國道跳車,遭多車撞擊慘死,無辜駕駛不只不該有刑責,連民事賠償都不該有,反而該由老婦遺產支付車輛修復費用。另外,比例原則是確保公權力不侵害平民,怎變成平民也要遵守政府機器的行事準則?犯罪者和違規魔人本來也有人權,但當他們侵犯他人在先,他人自力救濟當下,居然預設每個受害方有能力依比例原則迅速評估手段和強度?一個世紀前魯迅說「禮教吃人」,現在卻「法律吃人」,法律人真的不要再敝帚自珍,抱著為了考國考背誦的那些東西,自以為曠世鉅作,走出討論室,看看攔車惡霸,看看人行道行車的蠢材,看看危險駕駛的賤民,現行的法律,你們滿意嗎?法律不是為了維持文明秩序服務嗎?
作者:
Evoque (Range Rover)
2021-09-20 21:23:00謝謝分享(筆記)
相信我,你提的這些說法德國人應該都反思過,不是說德國就一定比較好或怎樣,但他們也不是智障法律最大的問題,我個人覺得應該在執法不彰。什麼樣的立委反應人民素質,該檢討的應該是人民水準另外如果你完整學過法學,應該會有不同的想法。每個學科都有嚴謹的研究方法,違反直覺不代表不符合邏輯。相反地很多違反直覺的東西才是有邏輯的
闖紅燈 逆向等違規者全責概念善良遵守者不應承受違規者的過錯
作者:
mOuOm (mOuOm)
2021-09-21 10:39:00家裡門口白線,然後把車停你家停好停滿一個月看你怎麼辦喔,s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