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速限110,不討論低於100的龜車,那個本來就會被罰,也不討論超速120以上的飆車,那個也會被罰
兩邊會吵的就是「最高速限」這四個字
紙面上是寫110,但其實實務判定跟法律訂定者都知道這是一個大概的值,也就是110上下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法條在ACC還沒出來就訂好了,有人可以精準到任何時候都110?騙肖欸
所以,10X~11X都是可接受的最高速限,那自然就會有快有慢
但重點是,既然都是可接受的,法規原意又是讓高速公路不要像北捷手扶梯那樣空一道,所以只要開在那Range都可以,完全不用屌後面
還有,法條不是寫阻礙內線,是寫阻塞行車狀況,中外都空,內線有一台車,也叫阻塞行車要讓路?我不這樣認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