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可出險是好事
但我個人以這種狀況來講 我反而會想要省麻煩
其實有蠻多種做法可以討論
我自己列幾種
1. 當對方打方向燈要違規切入我車道時 我會按喇叭提醒
2. 當按喇叭的同時 我會準備踩剎車 因為我預設他連我的喇叭聲都聽不到
3. 直接踩煞車讓他 摸摸鼻子走
4. 直接踩煞車讓他 真的還是很在意的話就再事後用行車記錄器檢舉
不知道大家除了原po這樣捍衛路權 但相對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和折舊
當下會不會選擇不同的作法?
其實路上這種狀況蠻常見 我是會按喇叭先警示 有聽到我喇叭聲那就這樣
感覺對方沒聽到我喇叭聲 那我就準備重踩剎車 因為一碰撞就是花時間的開始
因為我覺得不管跟車廠或保險一來一回是非常耗神(甚至會覺得煩)
寧願我吃點虧 但把時間用在別的事情上 我自己是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