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龜車加並排
然後大車看到空間大你又慢
自然要切進來
但你又不爽加速或是減速讓道
等到真的被切進來成功後
你又暴怒超到他前面挑釁
感覺你就只是打著安全距離的大旗
覺得自己站得住腳
一切無敵
但開車上路
狀況瞬息萬變
無法變通讓自己平安到家
坦白說
你的行為只是讓自己置身危險之中
不覺得有什麼可取
然後自己也是會危險駕駛的人
還上來公審
乾脆一切規則你說的算就可以
※ 引述《crazypigskin (pigskin)》之銘言:
: https://youtu.be/oF15AEwNjMg
: 前陣子國道南下開啟跟車系統看著精美的油耗正想說原來不用油電也可以一公升跑17km
,
: 早上看到國道警察的回覆還以為這是愚人節的玩笑
: 經檢視內容,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
道
: 惟檢視該段影片檔案,雙方未有發生危害之情況(如造成他車車身偏移、閃避、失控、
甚?
: 綜上所述,本案為俾免爭議,應以不舉發),所以,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
來
: 請問這樣不算逼車? 怎樣才算呢?
: 路上最大的聯結車這樣開車不予舉發,只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難怪一堆大車橫行霸
道
: 對右前方的那台靠近到可以把它完全擋住看不到車
: 對左邊的我,不用管我是不是在旁邊,打了方向燈就要過來,按喇叭提醒有停一下,但
還
: 不太懂國道警察回覆的邏輯
: 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