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肥最近收到一張高速公路的罰單,罰金3000元(開車五年里程十萬公里的第一張
罰單上寫的違規事實:
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未全程))
罰單上面附了五張照片,其中一張:
http://i.imgur.com/1QgrcyL.jpg
是被一台時速101的車子用後行車記錄器檢舉的,他開在內線,因為他開太慢(這段路速限是110),我想變換去中線,但車子還沒「完全」行駛到中線以內,我方向燈就關了,提醒大家不要跟我一樣急XD
我平常不超速,遇到烏龜也不會逼車,頂多遇到很誇張的會按一聲喇叭或閃一下燈,後來我看了我自己的行車紀錄器,我當天沒有按他喇叭或閃燈,他前方也都沒車,他就這樣龜在內線檢舉後方的車子XD
只能怪自己沒全程打完方向燈了,以後要多注意了QQ